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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经济法》辅导:授予专利权的条件(2)

2012-09-11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知识点归纳

  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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