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的性质、特点与成因是什么?(重点)
答:(一)性质1、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2、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需要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但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形式上的雇主。
3、接受单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中的第三人,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也属于劳动关系,它同时也是劳动派遣机构的客户。它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劳动监督、劳动安全教育等,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
4、派遣劳动者要成为接受单位的劳动组织中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和劳动规则,并付出劳动。5、三方之间存在两个劳动关系,但都是不完整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组合在一起才是“既有形式也有关系”的完整劳动关系,因此属于组合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