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实践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 (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 1.要根据中心任务,及时制定法律实施和适用的具体政策; |
2.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作为法律适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 ||
3.结合大政方针,对法律条文做出符合社会发展现实的合理解释。 | ||
(二)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坚持二者的统一 | 1.在立法环节,更重视法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实际,是否为民众所认同; | |
2.在实施环节,更要重视法律适用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 ||
3.在监督环节,要把反映社会效果的指标,作为检验标准,强化社会效果的责任约束。 | ||
(三)强调各地方、各部门、各机构的协调配合 | 各方要站在大局角度,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合理配置各种法治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