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 | (一)思想领导: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方向的根本关键。 | 要把握我国法治发展的方向,有效抵制错误思潮和理论的影响,保证我国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
(二)政治领导: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重要保证。 | 1.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及时地反映到立法之中 | ||
2.把法治实践纳入党的战略部署之中 | |||
3.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 |||
(三)组织领导: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必要方式和手段。 | 1.要加强法治机关的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
2.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 |||
3.要加强党对法治实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