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局、办事处,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通函〔2012〕505号)及2012年第114号公告,11月25日上午举行本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为认真落实总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考前报名有关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报名
通关处、各分支机构、局检验检疫协会(简称局协会)及局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应按总局有关规定时间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局考务工作职责分工及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规定标准,按期完成计划安排,确保考生报名管理工作质量。
二、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各检务窗口单位及局协会应通过报检大厅、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发布考试通告,认真答复考务咨询。各业务部门应向分管企业加强宣传,督促仍没配备或不足2名合格报检员的骨干企业,重视选派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复习迎考。
三、合理安排考务时间
依据总局规定及我局实际,考务流程各环节时间安排为:网上报名为8月27日至9月16日;现场资格确认为9月17日至28日(双休日除外);联系安排考场及考务管理系统考场设置为10月4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制作准考证为10月29日至11月2日;各分支机构制作的准考证及考生报名纸质资料报送局协会审核及盖章为11月5日至9日;准考证对外发放为11月12日至16日;组织考试为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四、严格资格审核确认
各检务窗口单位及局协会应按总局规定的相关条件、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好辖区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受理工作。一是加强考务系统及资格确认管理,专人负责、规范操作。二是严格审核确认标准,认真核对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以原件为准),仔细审查网上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并与纸质资料一致,报名表上考生信息是否齐全(联系电话务必为本人手机号)。三是注意特殊要求,即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所在学校的有效证明。四是重视资料复审,部门负责人对已确认资格考生的电子信息及纸质资料进行复审并签字,确保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合规。
五、规范报名费用收取
根据总局通知,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报检员考试发证费”为100元/人,由各单位财务统一收取、开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收据》、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届时现场资格确认受理窗口应开具缴费通知单由考生到收费部门缴费,然后凭“收费收据”发给《准考证领取凭条》。根据总局规定,“各局组织考试的成本支出通过预算解决”,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予保证。
六、考场安排及准考证制作发放
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局协会应尽快协调落实有关考场安排,通关处、人事处、监察室给予指导监督,通关处据此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考场设置及考生座位排序。各机构报名受理部门应根据考务系统设置,及时制作本辖区已确认资格准考证,并按时将准考证及考生纸质资料报送局协会统一审核加盖局印章,及时领回、按期发放。
七、考试教材的统一管理
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工作,由局协会按照中检协会统一布置,负责与各分支机构协调配合,做好对外宣传,以满足考生教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