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对象
计划招聘111名。其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41名、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4名、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17名、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9名。招聘的范围、对象及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12年驻马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977年7月1日—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照片位置)。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各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