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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暴雨过后保险如何理赔(1)

2012-07-26 
暴雨过后保险如何理赔

  “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大量农作物、房屋、车辆损毁,不少人还在灾难中伤亡。如果上了保险,现在该如何索赔?就此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房山法院法官卢涛。

  就农业保险部分,卢涛介绍,当前,北京市农业保险推广较为普遍,主要是在各级政府推出保险费优惠补贴政策的前提下,由农业生产者以其种植的农作物、蔬菜、水果或者养殖的畜禽等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卢法官指出,受灾农户要看好自己参加的是何种农业保险,根据自己的投保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要求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勘验、定损,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数额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市民还投保了房屋险或者家庭财产保险,在这些家庭类保险中往往都附加了暴雨、火灾、风灾、雪灾等保险条款。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会明确表示发生暴雨、洪水、雪灾等自然灾害时,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部分,投保人可自主选择。卢法官建议投保人仔细查看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仅投普通财产保险,因暴雨等情况造成的房屋损毁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仅投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一部分的,其他受损部分保险公司不赔。

  对于人员伤亡情况,卢法官说,一般而言,人身意外险对暴雨等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身故或残疾应予理赔,但如果投保人参保的是某类专业型意外险,如疾病类险种等,就不能因暴雨引发的人身伤害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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