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的范围论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于20世纪初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模型,这一模型讨论了劳动关系双方关于工资的集体谈判范围。模型结构由工会和雇主各自的谈判要求构成:反映工会的谈判要求分为上限与坚持点;反映雇主的谈判要求分为下限与坚持点。当工资率通过集体交涉决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决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决定的单一点,而存在一个由工会工资要求的上限和雇主愿意提供的工资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
集体谈判中工会的最初工资增长要求(通常高于竞争工资率以上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增长会对其会员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工会的坚持点(底线)是集体谈判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若低于此点则不会被会员接受,而宁愿以产业行动为抵制手段。雇主最初愿意提供的工资增长(通常低于竞争工资率以下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下限,认为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所需的必要的劳动力供给和企业的市场形象;雇主的坚持点则是其能够允诺的最大工资增长,即雇主可以接受的最高货币工资增长率;雇主宁愿接受该水平的货币工资增长率,以避免因工会会员反对而对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若超过该点,则以关闭企业为抵制手段。谈判双方“不确定性范围”的水平与谈判时期的宏观经济状况、谈判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劳动力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确定性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