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远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原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普高、职高、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初中、普高教师(含职高文化课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三科不受师范类限制)。
(三)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特教教师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高中教师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具备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三)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其中幼儿教师2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四)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五、开考条件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1:3(特殊岗位1:2)的比例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