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督促检查工勤人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十二、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十三、每日两次参加交班(早班与二头班、二头班与中班),包括口头、书面、床头。
十四、按要求参加护士长的日夜值班。
十五、负责各类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和被服、日常用品申领、保管、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