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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广东省第二次导游证考试科目和内容(2)

2012-06-21 
广东省第二次导游证考试科目和内容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省景点:广州黄埔军校旧址、潮州开元寺、中国民俗文化村、东澳岛、万绿湖风景区 (五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2)中文市景点:(见附件1,三个景点根据试题考其中1个)。

  (3)英语、日语景点:广东概况(必考);广州黄埔军校旧址、潮州开元寺、中国民俗文化村、肇庆七星岩(四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4)本次小语种口试指定景点:广东概况(必考);中山纪念堂、陈家祠、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与立园(四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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