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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的政策构思与政策解读(2)

2012-06-16 
退休年龄2012年新政策,2012退休政策法规

  一、延迟退休的提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1.延迟退休是国际通行做法,大势所趋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退休年龄都在60岁到65岁之间,如丹麦、冰岛和挪威的退休年龄达到67岁,英国、意大利65岁,而美国也有62岁。据统计,全世界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约为60岁,女性约为58岁。因此从我国今后的长期发展来看,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是和世界接轨的必然。

  2.延迟退休可以减轻国家负担

  延迟退休提出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因是,我国已经逐渐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5%。拿内地最早“老龄化”的上海为例。在上海,平均3个在职者就要养2个退休者,而全国这一数值是3.2人养1人。

  而适当提高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增加养老金的积累,另一方面也可以减缓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据统计,晚退5年,社保基金就可少支付5年的养老金,同时又多加收5年的养老保险,一来一去就有10年养老保险基金的差距。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3.有利于技术类与管理类人士更好地发挥余热

  就人才培养体系来讲,一般人在30岁以前都是处于学习阶段,身体健康、学历高、经验丰富的60多岁人退休,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是一种资源浪费。尤其是对于某些技术类或管理层人士来说,素来有“姜越老越辣”之说。例如受患者欢迎的“专家门诊”、“主任医师”一般年龄都在五六十岁。但遗憾的是,此时他们也都面临退休问题了。

  二、延迟退休的弊端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延迟退休,除了少数人比如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和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持赞成的态度外,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持反对意见。这是因为,延迟退休的提出虽然有着相应的社会背景,但是其不合理处也显而易见。

  1.延迟退休有可能加剧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

  对于延迟退休,年轻人发出的反对呼声极高。这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在逐渐衰减,但是我国的就业压力并没有减轻。我国是人口大国,墓前劳动力资源总量高达10.6亿。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仍在进行中,就业压力很大。今年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有2400万人左右,而目前每年大约只能安排1200万人就业。此外,我国还有1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在如此大的的劳动力就业压力面前,延迟退休毫无疑问等于是挤压了大学生等年轻人的就业空间,毫无疑问将加大整个社会就业压力。

  2.延迟退休可能对年轻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延迟退休可能意味着重要岗位继续被有经验的年长劳动者占据,年轻人职位上升空间可能被挤压,从而可能对年轻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造成影响,减弱劳动力的新陈代谢。另外,社会上大批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很难实现再就业。延迟退休有可能使就业形势更加雪上加霜,进而加剧社会矛盾。

  3.延迟退休有可能造成利益集团的不公分配

  从“挺退派”和“延退派”的人员构成我们可以看出,延迟退休的受益对象是技术类、管理类人士,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一方面可以做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可以继续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但是就业技能、环境、收入很差的社会弱势群体在既有的退休制度下,都梦想着提前退休后能有个不高但能养家糊口的收入,延迟退休无疑损害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

  三、关于延迟退休的一些建议

  关于延迟退休的讨论,专家列举了以下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弹性/柔性退休制度

  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弹性、较为灵活的退休制度。比如不一定必须将退休年龄指定在一个硬性的年龄里。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岗位,规定只要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就可退休,其个人利益不会受到影响。而身体健康、学历高、经验丰富、具有工作热情的同志可以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2.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形势明显好转

  近年来,就业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无数年轻人寻找就业机会,如此背景下推迟退休年龄,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就业压力。而经济的发展可以让国家积累更加雄厚的财力进行转移支付,应对政府日益加重的社会养老责任,同时可为更多人的提供就业岗位,让他取得更多的收入,从而让更多人在养老上享有发展成果。

  3.继续优化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彻底变革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政府层面应该从根本上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结合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老龄事业发展和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同时做出更有创造性的制度设计,使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必须能够真正起到“保险”和“保障”的作用,从根本上给退休者、就业者和失业者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和谐的双轨制退休政策,退休年龄不一样,公务员30年工龄可以退休,其他男性(不管工龄35年)按年龄60岁才能退.退休时间不一样;

  不和谐的双轨制退休政策,不但退休年龄不一样,而且退休工资计算不一样,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计算方法和企业职工的退休费计算方法为何不统一呢?为什么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和企业职工一样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呢?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办理退休,这是1978年6月2日(国发)104号制定的暂行退休办法,事过了27年的今天我们还在继续在执行暂行办法。

  2、在我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就业岗位少,造成了十几个大学生争夺一个就业岗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造成了职工下岗就业难。招工单位一般聘用的对象35岁以下,用人单位一般将45岁以上列为淘汰对象,特别是今年8月份华北油田再就业跟离婚挂钩,为上岗“突击离婚”的现象,就凸现了就业资源缺乏,加大了就业成本,加大了失业人群。若不及时调整退休年龄,则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将不能释放给社会。

  3、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中和国有企业改制,出现了“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长期休养”、“内部离岗休养”、“外出打工”、“轮岗”、“待岗”、“放长假”各种各样的变相“退休”形式,而且制订的办法差异较大,如:工龄20年,年过4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工龄30年,年过50岁,有的办“长休”,有的办“内退”,还有的直接办退休。同一个国有企业,同样条件,内部各单位办理差别各异。面对这种情况,有待统一规范。

  4、2005年4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引发了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公务员在退休上一视同仁的问题浮出水面,等待解决。。

  5、2005年8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从而在法律上得以保障。引发了“男女退休平等”问题

  6、1978年国发104号制定的暂行退休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有的同样在以上环境中连续工龄满9年,却到60周岁才能退休,明显失去了公平性

  1、目前应该对在国企年龄超过50岁,工龄超过30年的职工实行提前退休或内退。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开始启动,到90年代中期开始,企业普遍开始建立保险金账户。这些人是七十年代工作的,工作前期是计划经济时代,低收入、高积累,国家包养退休的制度,没有养老保险基金。工人的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原本应该作为养老积累的钱为国家用于投资建设。这批人进入中老年后,国家才开始实行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特别是过去一段的改革措施中和将要改制的方案中,很多国企为解决企业超员问题,牺牲了这些老职工的利益。

  目前,让这些职工实行提前退休或内退,不但正视了历史,衔接了新老政策,而且,这部分人员实际上大部分已经离岗了,现在办了理退休,还原事物的真实,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在构筑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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