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研频道 > 法律硕士 >

2012年在职法硕法理学考点之法的要素(2)

2012-05-29 
法理学考点之法的要素

  三、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实际上不是法律概念,应当说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

  1.所谓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2.法律义务。义务所指出的是,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而不是人们事实上已经履行的行为(2)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

  (二)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1.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

  2.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

  3.个****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绝对权利和义务其特点是所针对的主体也是绝对的,即不具有特定性。而相对权利和义务所针对的主体也是相对的。如你与张三签订买卖合同,你所具有的权利所针对的对象只能是对方当事人张三。

  (三)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

  第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

  第二,通常情况下两者不分离。注意:分离不能绝对化。

  第三,两者关系是互动的。

  四、法律概念

  (一)专业化概念。如杀人、犯罪、刑法等等。

  (二)非专业化概念。即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的术语,名词。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