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本专业为运营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或国际贸易物流方向、电子商务物流方向,大专有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储运专业、仓储专业) 。
详情查看:2010年全国物流师统考考生资格审核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般参加培训后均可报考助理物流师,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满三年相关职业经验或本科学历满一年相关职业经验或有学士学位、经过培训后可报考物流师,物流或相关专业毕业可不参加培训。
(“本专业”指的是申报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视为相关专业:
1、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国际贸易”和其它专业(物流方向);
2、所学课程中必须有“物流”课程,并成绩合格(需提供成绩单)。
“本职业”是指申报者本人直接从事以下各类岗位的作业,该类岗位是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管理岗位。
“相关职业”是指申报者本人对以下岗位的作业过程予以直接管理或对以下岗位的作业流程予以设计规划的职业,该类岗位是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