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险资金运用
保险资金运用也称保险投资
我国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三个阶段
1、1980-1987,无资金运用阶段
2、1987-1995,无序资金运用阶段
3、1995年10月起,逐步规范阶段
1998年起允许同业拆借、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
保险资金的构成
1、自有资本金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3>总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
是指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缴纳的纯保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作为将来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的责任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二)收益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
1、购买债券
2、投资股票
3、投资不动产
4、用作贷款
5、银行存款
保险资金运用效益分析
(一)资金运用率
(二)资金运用盈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