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
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不得非法接受他人委托从事报
关业务。其必须受雇于一家报关单位并代表该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
报关业务。
二、报关员资格
三、报关员注册
(一)注册条件
1、 首次申请注册报关员的,还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2、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
3、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缓报关中注册
(1)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2)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3)记分达到30分,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4)记分达到30分,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二)注册程序
1、注册受理机关
所在地直属海关注册
跨关区的分支机构应到跨关区分支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1)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2)所在报关单位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重点:首次申请注册的,应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实习单位与首次注册单位一致。
港、澳、台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注册决定的作出及报关员证的颁发
10日内颁发
4、注册有效期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1)变更事项:
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海关编码
(2)办理时间
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海关准予变更决定后10日内换发报关员证
2、注册延续
(1)办理时间
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
(2)延期时间
2年
(四)注册的注销
1、注销情况
(1)报关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
(2)报关员辞职
(3)报关单位解除与报关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4)报关单位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原单位注销,新单位注册
2、遗失报关员证,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登报作废,20日内补发
3、对报关员注册的情况,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按行政许可法,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