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土地估价师 > 考试试题 >

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模拟试题(十三)

2011-06-1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申论四步审题法
数学新增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如何从错误中进步

61、 A省B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土地调控,进一步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并出台了《B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B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7年3月,该市采取招标方式,选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1.B市人民政府在制定《B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时,确定的以下内容,不符合建设部等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包括(   )。
A.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   
B.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    
C.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市场价   
D.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2、按照规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以供应方式应是(   )。   
A.划拨   
B.招标出让    
C.协议出让    
D.拍卖出让
3、下列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经济适用住房实质上就是廉租住房
B.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C.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可以划拨取得
D.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4.根据(国发〔2006〕31号)规定,B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B市行政区域内(    )负总责。
A.耕地保有量   
B.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C.国土规划和江河流域规划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标准答案: AC,A,BCD,ABD

解  析:1.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3.经济适用住房不是廉租住房。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62、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B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来源主要包括(    )等。
A.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B.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C.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D.城镇低保家庭专项资金
6.2007年3月,B市人民政府拟建5栋廉租住房,该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采取(    )供应。
A.拍卖出让方式   
B.招标出让方式    
C.协议出让方式   
D.划拨方式   
7.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B市张某申请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B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审核,张某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日。
A.15   
B.30
C.45   
D.60
8.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B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A.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B.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改变用途的
C.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D.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标准答案: ABC,D,A,ABC

解  析:5.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城镇低保家庭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6.《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7.《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8.《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63、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招标获得一块“毛地”(有部分房屋需完成拆迁安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故闲置一年,该项目再次启动6个月后,又因资金原因转让给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3年后该项目建成,在成立业主大会前,由丙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1.甲公司实施房屋拆迁时,应对(    )依法给予补偿。
A.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
B.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C.被依法查封的房屋
D.产权有纠纷正在诉讼且法院尚未判决的房屋
2.下列情形中,可免征甲公司土地闲置费的为(    )。
A.银行书面承诺的贷款资金不到位造成动工迟延
B.甲公司认为开发时机不成熟造成动工迟延
C.因水泥、钢筋等主要建材供应不及时造成动工迟延
D.地质勘探时发现地下有古墓葬造成动工迟延
3.甲公司转让该项目必须符合的条件为(    )等。
A.全部建成现房
B.项目主体结构封顶
C.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D.已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达到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标准答案: ACD,D,CD

解  析:1.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拆迁时,依法不予补偿。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是指无权属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定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因产权关系正在诉讼的房屋。由于房屋产权的不确定性,补偿安置的主体也就不能确定。但是,拆迁实施中不能因为其主体不明确,就降低或不对此类房屋进行补偿。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造成的违约和土地闲置,不征收土地闲置费:(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不可抗拒力是指依靠人的能力不能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2)因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一年以上的。(3)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延期动工开发的。如发现地下文物、拆迁中发生不是开发商努力能解决的问题等。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的条件。 (1)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