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镇江市2011年市属学校招聘16名新教师简章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人发[2008]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市5家市属学校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新教师。
一、职位和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2011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的镇江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2011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工作时间在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见附件)。符合应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镇江籍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学校报名,填写《2011年镇江市新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二寸证件照三张、笔试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前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教育的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学方面的公共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参加笔试者请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市教育局人事处(健康路15号208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29日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zje.net.cn)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cn)公布。ttp://hrss.zhenjiang.gov
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由备课、说课、回答问题三部分组成,时间为60分钟/人。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
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分别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7月5日将考试总成绩和分数线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市教育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入围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和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相关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内应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新教师招聘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市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为:889163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为:84435070。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