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关于2011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现将2011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高校在职或拟聘任人员;
3、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拟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5日(其中1月1—3日休息),逾期不再报名。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贤楼二楼计算机室)报名。
3、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1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要粘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的图像和身份证号码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同时,考生还须现场照相。
4、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
三、考试内容
1、考试大纲以《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湖北人民出版社 2010年版)为依据。
2、试卷分为试题纸和答题纸,考生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答案写在试题纸上或采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一律无效。
四、领取准考证与考试时间和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3月1日至10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办公室领取。
2、考试时间: 3月12日,上午9:00至11:00时考《教育学》;下午2:00至4:00时考《心理学》。
3、考试地点:仙桃市城区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点为准。
五、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
1、成绩的认定及公布办法。考生原始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移交给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bea.edu.cn),湖北教育信息网(网址:www.e21.edu.cn)公布。
2、证书发放。待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者(包括单科合格者),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办公室领取成绩合格证。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