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11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将于3月6日(周日)进行,现将考试网上报名后的现场确认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元月4日(周二)—元月12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点击本网站“”了解乘车路线等)
三、现场确认程序:
1.携带报名信息表在指定地点按要求交费(30元/科)。
2.在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签字。
四、提交材料:
1.已打印好的报名信息表及交费发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如委托代理另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特别提示:
1.由于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人员无法在北京市申请教师资格,请这部分人员慎重考虑参加北京市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2.无报名信息表、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3.交费后未在指定地点确认签字者为无效报名。
4.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此次网报信息将自动清除。
5.请于2011年2月22日下午1:00以后通过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