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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是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药物也是主要的致病因素之一,能对患者造成损害,甚至死亡。药源性疾病古来有之,而且严重的药害事件时有发生。例如,众所周知的20世纪60年代初发生的“反应停”事件导致万例海豹肢畸胎,其中5000例死亡:近年的严重药害事件有拜斯亭引起的横纹肌溶解使30例患者死亡,以及含马兜铃酸的中草药如关木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造成不少患者接受肾移植等。
药源性疾病现已成为主要致死疾病之一,在美国,它位于心脏病、癌症、肺病之后居第4~6位。据报道,美国医院患者发生药源性损害而死亡的每年约为10万例。这一切说明,药源性疾病已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因此,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临床医务工作者应全面掌握药源性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及预防,以利于处理临床发生的药物性损害。
一、药源性疾病的概念
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s,DID)又称药物性疾病,简称“药物病”,为医源性疾病的主要组成部分,系指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物的使用引致机体组织或器官发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各种临床症状的异常状态。据大量临床观察和研究资料证实,药物可引起100多种药源性疾病和(或)综合征,有的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可逆性损害,甚至死亡。
二、药源性疾病的分类
药源性疾病有几种分类方法,但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与分类标准。本文将一些常用的分类方法简述如下。
(一) 按病因分类
1. 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
这类疾病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高(70%~80%),病死率低。例如,抗凝血药引起的出血,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发的耳聋。
2. 剂量不相关的药源性疾病
这类疾病与药物剂量和正常药理作用不相关,难预测,发生率低(20%~30%),病死率高。例如,致敏患者应用青霉素等药物会出现药物变态反应,临床表现为皮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伯氨喹、磺胺、呋喃妥因等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二) 其他分类
1. 按受损器官系统分类,如消化系统药源性疾病,呼吸系统药源性疾病,血液系统药源性疾病等。
2. 按发病的快慢和病程分类,可分为急性药源性疾病和慢性药源性疾病。
3. 按病理改变分类,可分为功能性药源性疾病和器质性药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