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日前石家庄市编制了《城市文化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房地产开发商须将建设资金的1%用于文化设施建设,并且每1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应该建设至少3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
《规划》指出,各乡镇应该利用国债资金和省市政府的扶持资金建设综合文化站,争取建设一定的户外场所。各村在政府资金的帮助下,应尽快建设属于自己的农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