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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土地登记考试预测试题2

2008-12-27 
请大家参考练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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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斥期间从( )起计算。
A.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B.权利被侵害之日
C.权利产生之日
D.权利结束之日
标准答案:c
解析: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2、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年。
A.1
B.2
C.3
D.5
标准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3、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5
标准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4、 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d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5、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0
B.25
C.30
D.40
标准答案: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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