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学》复习指导——思维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思维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联系。思维是人类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在感知基础上实现的理性认识形式。例如,通过对人的观察分析得出“人是能言语,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根据对水的研究得出水和温度之间的关系,在101千帕下,水的温度降低到0℃,就会结冰,升高到100℃,就会沸腾;等等。这些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人们常说的“考虑” “设想” “预计”“沉思”“审度”“深思熟虑”等都是思维活动的表现形式。
思维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两个基本特征。
所谓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能对感官所不能直接把握的或不在眼前的事物,借助于某些媒介物与头脑加工来进行反映。由于人类感觉器官结构和机能的限制,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由于事物本身带有蕴含或内隐的特点,人们对世界上的许许多多的事物,如果单凭感官或仅仅停留在感知觉上,则是认识不到或无法认识的,那么就要借助于某些媒介物与头脑加工来进行反映。例如,内科医生不能直接看到病人内脏的病变,却能以听诊、化验、切脉、试体温、量血压、B超、CT检验等手段为中介,经过思维加工间接判断出病人的病情;地震工作者可以根据动物的反常现象或其他仪表的数据来分析与预报震情。这些都是人们凭借已有的知识经验间接认识的结果。人们要认识原始社会人类的生活、宇宙太空状况、原子结构、生命运动,要认识超声波、红外线,要预测天气等等,都需要借助某些媒介物与思维加工进行间接的认识。
所谓思维的概括性,是指思维通过抽取同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特征和事物间的必然联系来反映事物。由于这一特性,人能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特征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例如,通过感知觉我们只能看到具体的一只鸟的外形和活动情况,而通过思维我们才能认识鸟的本质属性:有羽毛,卵生。也只有通过思维,把不会飞的鸡、鸭列入鸟类,而不把会飞的蝙蝠、蜻蜒等列入鸟类。又如,温度升降与金属膨胀的关系,植物与动物、动物与人类的生态平衡关系等,都是通过概括活动过程对自然界事物之间规律认识的结果。
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是相互联系的。人之所以能够间接地反映事物,是因为人有概括性的知识经验,而人的知识经验越概括,就越能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内科医生根据概括性的医学理论才能以中介性的检查,经过思考而间接地判断病人的病情。气象工作者根据概括性的气象规律,才能从大量天气资料中,经过思考做出天气预报。
正是因为思维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所以它在人的生活实践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它使人的认识范围不断扩大。人不仅能认识现在,而且还可以回顾过去和预见未来。人类学家根据古生物化石及有关资料推知人类过去进化的规律;地球物理工作者根据已有的地球运动资料,预报地震和火山爆发的情况。其次,它能不断提高人的认识深度,不仅能认识人一般接触到的事物以及规律,还可以把握人们所不能直接感知的事物以及规律,使人对事物的认识得以无止境地深化。对于物质结构的认识,正是在实验的基础上通过思维不断深入,由分子水平到原子水平,由原子核、电子水平到核内中子、质子水平,直至夸克水平,目前发现夸克也不是物质的最基本单位,还可以进一步分化。第三,它能使人由认识世界向改造世界发展,不仅能使人掌握知识、认识规律,还可以使人运用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进行创造性活动。
二、思维与感知觉的关系
思维同感知觉一样都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但又有根本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点:
(1)感知觉只是对当前事物的直接反映,只是对信息的接受和识别,而思维却是对客观事物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对信息进行加工;
(2)感知觉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外部特征和外在联系,思维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性联系;
(3)感知觉属于感性认识,它是借助于形象系统对直接作用于感官的事物进行反映,反映范围很小,是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而思维属于理性认识,它是借助于概念系统对客观事物 进行反映,它可以反映任何事物,反映范围很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例如,我们见到刮风、下雨,这是对自然现象的感知觉,是对直接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客观事物外部特征的感性认识;而为什么会刮风,为什么会下雨,我们研究的结果是因为“空气对流”而形成风,因为“水蒸气遇冷液化”而形成雨,这就是我们对客观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性联系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这是思维,是理性认识的结果。又如,拿我们对三角形的认识来说,感知觉只能反映各种具体的三角形的形状和大小,而思维则能舍弃三角形的具体形状和大小等非本质特征,把任何三角形都具有三条边和三个角这一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概括出来。前者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后者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
思维虽是超出感知范围的理性认识阶段,是更高级更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但它是以感性材料为基础,与感知、记忆等认识过程密不可分的。感性认识是思维活动的源泉和依据。思维无论多么抽象,它的加工材料还是对个别事物的多次感知,从对个别事物多次感知中,概括出他们的本质和规律。同时,感性认识的材料如不经思维加工,就只能停留在对事物的表面的、现象的认识上,而不能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三、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人的思维不仅与感性认识相关联,而且与语言密切联系着。人的思维活动是以感性材料为基础,凭借语言而实现的。思维与语言有联系,也有区别。
1.思维与语言的联系
思维与语言是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首先,思维活动是借助语言而实现的。这是由于语言本身具有的概括性所决定的。人们通过语言才可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概括出来。例如,“灯”这个词,与各种各样的灯相联系,它概括了一切不同颜色、不同形状和材料制作的灯的本质属性,即能照明的工具。如果没有标志一般东西的词,思维就无法进行间接概括的反映。可见思维的结果是靠语言这一载体来表达的,离开了词的刺激作用,人脑就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正如马克思所说:“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人类的抽象思维,总是语言的思维。
其次,语言也离不开思维。因为构成语言的词汇和语法规则是思维的结果。而词义正是概括的思维或概念。语言和词的意义,也正是靠思维的日益充实和丰富而不断地深化和发展的。
2.思维与语言的区别
认为思维与语言不可分,并不是说二者可以混为一谈,思维与语言是有区别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们的本质属性不同。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是由基本的词汇和语法所构成的,是人们进行思维和交流思想的工具,是物质的,以声、形的物质形式存在。思维是人脑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心理过程,它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形式,是观念的,以意识的形式存在。
(2)它们与客观事物的关系不同。语言与客观事物之间是标志与被标志的关系,二者无必然联系。我们可以用不同的词代表同一事物,例如,土豆还可称马铃薯,西红柿又称番茄。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其间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3)从构成要素来看,语言中的词与思维中的概念相关,但并不完全等同。概念用词来表达,但一个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思想;反之,同一思想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达。
(4)从规律的性质来看,语言的语法结构与思维规律之间虽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语言具有民族性,不同国度、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语法结构。而思维具有全人类性,只要是大脑发育正常的人,不分国籍、民族、性别、职业,都遵循着共同的思维规律,都遵循着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具体上升到抽象。思维的基本过程都是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具体化和系统化。
关于思维与语言的关系,也存在着“没有语言的思维”的观点,认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但不是惟一的工具,不借助语言也可以进行思维。这种观点提出的依据有三点。
(1)人类学指出,人类已有几百万年到一千四百万年的历史,而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只有几十万年到几百万年的历史。有声语言产生前,人类是用手势进行交际活动的。
(2)人类先有生产劳动,与此同时必然进行思维,然后才给事物命名。
(3)儿童在未理解和掌握事物的类的名称时,就可以将图片上的衣物、动物、植物、器皿、交通工具等分别归类。儿童表达思想时是先学会手势,以后才学会用语言的等等。我们谈思维与语言的关系,主要指已掌握了语言的人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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