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地籍测量
一、变更地籍测量概念:是接受变更权属调查移交的资料后,测量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线、位置、宗地内部地物地类变化,并计算面积、绘制宗地图、修编地籍图,为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提供依据。其技术、方法与初始相同。
二、变更地地籍测量的特点:区域分散、范围小;精度要求高;任务急。
三、变更地籍的资料准备:原有地籍图和宗地图的复制件;本宗地及邻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表及原有地籍调查表的复制件(包括宗地草图);有关界址点坐标数据;必须的变更数据的准备;本宗地附近测量控制点成果;
四、变更地籍测量的分类:
1、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实地测量,若宗地内建筑物等发生变更的,需实地重新绘制宗地草图。
2、界址发生变化的:检查恢复界址点;宗地分割或边界调整测量;宗地合并测量。
界址点的检查方法:检查界址点与邻近界址点或邻近地物点的距离;解析法检查界址点坐标。精度:p136。
宗地分割及调整边界测量放样数据准备及新增界址点放样:极坐标法、长度交会法、截距法。
3、新增宗地的。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进行。
五、宗地面积变更:精度高的取代低的;解析法取代勘测丈法;精度指标2、3、、5、7、1/300。
六、地籍图变更:用数字法的,要保留历史每一暑期的数字地籍图现状;用模拟法的,地籍铅笔原图做永久保存资料完整,在地籍二底图变更,用红色笔标明,但一宗地变更两次或全图变更数量超过1/3时,应重新绘制二底图;当一幅图内或一个街坊宗地变更面积超过1/2时,应进行基本地籍图的更新测量,重新测绘地籍铅笔原图。
七、宗地图变更:都要依据变更后的地籍图或宗地草图,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重新绘制宗地图,对原宗地图不得划改,加盖“变更”印保存。
八、其他资料变更:坐标册变更、面积汇总表、相邻宗地变更。
成果的整理、归档和验收
成果资料包括:初始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工作报告、土地权属成果、地籍测量成果等。
二、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方式:直接应用(查询检索统计)和间接应用(加工后应用和附加信息)。
三、地籍调查成果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城市各项管理事业和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