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冀教职成(2014)34号《关于举办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礼仪风采比赛的通知》,Xx省中职学校教师职业礼仪比赛将于2015年1月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要求做好参赛准备。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1月11日报到,12-13日比赛。
11日下午17:00-18:00领队会。
比赛地点:Xx女子职业中专学校(Xx市Xx号)
二、组织领导
本次比赛在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礼仪比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礼仪比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具体负责本届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执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和各参赛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三、组队方式及设奖
1.组队方式
每个代表队由五名选手组成。设指导教师兼领队一名。
2.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职教师或行政人员。请各市、校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追回有关荣誉和奖励证书、奖杯,并予以通报批评。
3.奖项设置
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承办、协办单位奖。
团体和个人分设一、二、三等奖,各占10%,20%,30%。
四、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内容
比赛分两部分:理论考试(占30分),涉及时事政治、教师礼仪、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展示(占70分),包括形象展示(40分)、主持演讲(15分)、才艺展示(10分)、现场答题(5分)。
参考书目
1.《现代礼仪》,Xx科技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
2.《礼仪主持人》,国家职业标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部出版社
3.《时事报告》,职教版(2014—2015<上>),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比赛要求
理论考试、主持演讲、现场答题为个人项目,需选手独立完成;礼仪形象展示、才艺展示为合作项目,由代表队合作完成。
1.教师礼仪形象展示:展示内容及形式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要求:结合职业学校的工作实际,体现当代职业学校教师的精神面貌,从着装、走姿、站姿、语言、手势等方面展现教师的职业素养以及职业礼仪风范。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内容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主持演讲: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要求:根据“礼仪主持人”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主持职业学校的主题班团会、教师节、校庆典礼活动等。
五、参赛守则
1.严格遵守竞赛规则、竞赛纪律和竞赛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参赛选手须按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候场,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候场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
4.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5.竞赛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6.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
7.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仪器设备。
8.如对评判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由代表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六、参赛须知
1.各代表队须将参赛选手的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添加在“Xx省中职学校教师礼仪风采比赛基本信息回执表”的对应位置上,上报执委会邮箱:。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
请各代表队上报信息时,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2.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1寸彩色免冠照2张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4.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
5.参赛选手应自带铅笔和黑色碳素笔。
6.本届比赛每名参赛选手参赛费200元,报到时统一收取。参赛人员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7.赛事如有变化,将随时公布在Xx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上,请注意查看。
七、其它有关事宜,请咨询本届比赛执委会。
联系人:Xx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电话:
联系人:Xx职教学会礼仪文化教育协会
联系电话:
Xx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礼仪大赛组委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礼仪比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