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计生委统一安排部署,为了更好的巩固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配合市计生委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海兴县计生系统内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创优争先”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线,坚持教育为主,纠建并举,奖惩结合,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为契机,提出了“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活动口号。努力为全县人口和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我县以市计生委组织的这次“创优争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本县行业内各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管理上、工作上、思想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使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计生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变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走出一条发展得到有力保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新路子。具体要求为:
1、加强学习教育,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计生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3、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更好的为和谐海兴做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按沧计育[2010]5号文件精神,开展我县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创优争先”活动。
(二)建立效能考核奖惩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实行首问责任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切实杜绝“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开展“双评”活动。按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我局今年继续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
(五)推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四在县”。为规范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从制度上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我局从各乡镇分别抽调一名政法员,组成县级执法大队,分成两个小队,按照我县的地理位置分为两片,由抽调的政法员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四、组织领导
对于本次“创优争先”活动,局党委十分重视,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杨立波为组长,副局长王本强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创优争先”活动顺利开展;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本次活动。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做好自身学习整改的同时,监督本部门其他干部的学习整改情况,并及时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等以促进本次活动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