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17日为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9月份为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文件,为切实搞好这次活动,努力实现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顺利通过省政府于2013年12月份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推普周”活动时间:9月11日—17日。
“双推月“活动时间:9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三)宣传新时期国家和省语言文字事业的主要任务及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成果。
(四)宣传语言文字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五)重点宣传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示范单位的评估标准、要求、目标和时限等。宣传本地、本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四、活动方式
(一)分散活动(9月11日—17日)
1.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普宣传方案,召开一次推广普通话主题座谈会,并于13日在单位门口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2.各单位要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普通话宣传标语和临时性标语,院内、楼道、走廊、各办公室、会议室要有宣传提示牌,如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
3.各单位要以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为出发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组织广大员工、师生参加普通话培训、训练和比赛,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比赛、中国梦演讲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等活动,并对辖区内文件、档案资料用字是否规范进行检查纠正。
4.县电视台播出推普公益广告,广平报负责刊载推普专题文章。新闻媒体同时做好本地经典诗文诵读等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的宣传报道。
5.各类学校重点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学校要结合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活动,结合中国梦的教育宣传工作,结合校园诵读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中小学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等活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尤其是面向乡镇农村开展宣传活动。
6.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的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9月17日前完成公共服务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7.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及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教育体育局、文广新局、电视台、人社局、广平镇及商场、邮政、通信、交通、银行、保险、医院等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必查单位,以上单位要以这次“推普周”和“双推月”为契机,加大对三类语文文字城市评估标准和细则的宣传,并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活动(9月13日)
1.县语委主要领导在电视台作推普重要讲话。
2.设置4-6个宣传点,县政府主管领导和语委单位负责人上街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等。
3.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出入口悬挂横幅推普标语。
4.组织县二中、三中、广平小学、明德小学等单位师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参与社会宣传活动。
5.开展中国梦演讲、诵读大赛和规范字书写大赛,并展演推普宣传优秀节目。
6.各单位要利用单位网站或电子屏幕播放推普宣传片或推普口号。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将宣传活动的方案、图片、宣传单等资料存档。
2.县政府和县语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各单位活动结束后,要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方案及总结及时报县语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