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Xx县教育局教育教学精神,抓住全县教师开展教学技能大赛的契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镇教师专业成长,现制定Xx镇第二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评委小组组长:
成员:
二、参赛范围
凡年满52周岁以下(含52周岁)的女教师、年满57周岁以下(含57周岁)的男教师均要参加比赛,超过以上年龄的教师自愿参加。
三、参赛组别
每个学段分三个组别。
1.A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的教师;
2.B组:年龄在36周岁—45周岁以下(含45)的教师。
3.C组: 年龄在46周岁以上的教师。
四、参赛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品生/品社、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
五、参赛内容
比赛的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等,并分别按80%、20%计分。
1.课堂教学:授课教师独立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完整的课堂教学。教态自然端庄,语言准确规范,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教学过程充分体现新理念,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教法灵活,手段先进,体现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注重学生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明显。
2.基本技能:考核四方面内容。
(1)钢笔字:规定时间(20分钟)内,在一页大田字格纸上完成指定的文字。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书写工整、流畅、美观、大方、符合硬笔书法规律。
(2)粉笔字:规定时间(15分钟)内,在自备的小黑板(80×60厘米)上完成指定文字,要求使用楷书,书写工整、流畅、美观、大方、符合硬笔书法规律。
(3)说课(案例分析):规定时间(10分钟)内,要求思路清晰,语言简洁流畅,目的明确,观点鲜明,无理论、观念和概念上的错误。
(4)计算机应用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操作和任务。
六、竞赛程序与办法
学校初赛按学科进行,推荐30%人选按年龄和学科均衡推选。时间安排为:
1. 课堂教学: 11月3日至11月10日。
2. 基本功比赛: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学校根据竞赛内容和《通知》要求进行初赛,要求在广泛发动、人人参与、认真组织评委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出参加复赛的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推荐名额按每学科人数的30%推荐,其他学科推荐名额按学科总人数的30%参加镇级复赛。一线教师人数以2014年10月份上报教研室的数据为准。
赛前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将分学段、分学科在指定的地点,按竞赛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赛。
七、表彰奖励与评估
1.奖项设置。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将与课堂教学等级达标相结合,进入复赛的教师将被认定为优秀课教师。
2.将参加教学技能大赛教师的成绩纳入继续教育。参加初赛的教师校本研修计5学分,优秀课教师计8学分,参加决赛的教师获得一等奖计20学分、获得二等奖计16学分、获得三等奖计12学分。
3.教师的竞赛成绩将做为评优、绩效考核、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竞赛人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1.加强对比赛活动的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科学制订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使比赛公平公正、更具吸引力,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的参与热情,为活动扎实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以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的,注重竞赛活动的群众性和参与性,要求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必须人人参赛,通过竞赛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于无故不参加竞赛的教师,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晋升职称资格,绩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3.按照活动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布置的各项内容,保留每项活动的材料,并按要求及时上交。
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