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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

2014-10-25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14年“119”消防日宣传工作重点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集中开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14年“119”消防日宣传工作重点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琼教办〔2014〕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副处长周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3日-11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119”消防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
时间:11月3日16:00
地点:第二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单位、各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和全体(兼职)义务消防员;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干部代表;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新进员工;教育服务中心未参加过消防培训的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仓管员、宾馆服务员、食堂管理员、各窗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没有参加消防培训的员工;其他需要参加消防培训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29日前,将参加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报保卫处。
(二)查找身边火灾隐患
时间:11月3日- 9日
地点:全校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校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单位统一汇总,11月5日前,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
(三)收缴违规电器
时间:11月3日-9日
地点:学生公寓
保卫处将联合学工部、宿管处、各二级学院(系)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和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进行检查和通报。
(四)消防安全常识有奖答题
时间:11月5日10:00
地点:第一教学楼前
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设有100道有奖答题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五)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时间:11月7日13:10
地点:南苑学生公寓4栋
开展一次大型疏散演练,相关二级学院(系)、学工部、院团委、教育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参加和观摩,提高师生员工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单位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二级学院(系)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和在学生公寓、教学楼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11月1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关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x@qq.com,联系人:Xx、电话Xx。
Xx学院
2014年10月21日

学院“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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