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XX年“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及时、优质的出行环境,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9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从8月21日开始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省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市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监管第一现场,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单位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根据《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海上水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船舶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逢七不开”“雾航”、避碰、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了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港航管理所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责任单位:公路建设指挥部、各交通管理所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城管办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管理站、珠海交通管理所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责任单位:维管所
(六)路检路查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稽查大队
(七)安全督查
“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编辑推荐您关注:
本文由读书人网站编辑为您精心准备,请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