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是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阶段(7-8月)
各有关单位要在7月底前,组织对所辖区域和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材料报市关爱女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宣教科科长董晓钝担任)。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将于8月底对各辖区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重视程度不高,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限期整改。考评结果将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5年9月,迎接晋中市关爱女孩领导小组的统一检查考评。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按照省文件精神,市打击“两非”领导组将对2014年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b超及操作人员情况,2014年以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情况进行分别汇总上报,同时对XX年1月1日以来领取《再生育服务证》育龄妇女情况、终止妊娠药品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附汇总表表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汇总所需内容和实际情况,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汇总数据统一上报市打击“两非”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人口计生局宣教科)邮箱jzjxjsj@163.net,市人口计生局将摸底工作所形成的登记表报晋中市和省人口计生委考核平台。
(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对文件所要求的其他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六、职责分工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1.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制订行动具体方案;
2.调查清理XX年以来领取《再生育服务证》夫妻的生育情况;
3.对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调查清理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2011年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情况,会同卫生部门调查清理近两年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
4.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情况;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网址、信箱;
6.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7.会同卫生、药监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登记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象(重点是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总结、评估。
卫生部门:
1.负责本系统“两非”案件的查处;
2.在本系统广泛宣传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本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要求医院与其签订职业道德责任书,并加强监督检查;
3.整顿医疗市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的手术;
5.依法加强婴儿出生、婴儿死亡及终止妊娠手术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药监部门:
1.负责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调查清理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零售药店。
公安部门:
1.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打击虐待、溺弃、贩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查处妨碍卫生、人口计生等行政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层层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