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通州新华联家园物业工人维修污水管道发生中毒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落实郭金龙市长在7月4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国庆x周年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务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我区水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全面落实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区“迎国庆x周年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水务安全专项行动。确保我区水源安全、供水排水安全、水环境安全、迎讯安全、水务工程生产建设安全,为国庆x周年提供水安全保障,努力构建水务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维护我区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水务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督查形式
依托区水务局“安全检查工作”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组建领导机构,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及行业监管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结合本科室、本单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在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7月13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每2周组织1次。
各相关单位结合行业监管职责和业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三、 督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综合督查内容主要为: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专项督查结合迎国庆x年安全保障要求及日常管理和专业检查,重点深入开展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安全迎讯、供水和排水管网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安全、水源地保护措施,水文观测设施、河道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到位。
四、督查工作实施步骤
时间安排从6月18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6月18日至7月31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力量,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深入组织自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查阶段(8月1日至30日)
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及时督查,检查均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督导意见书,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抽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将此项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及时组织力量加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密切配合,做好此次专项工作。
(二)狠抓业务,务求实效。按照本单位安全监管重点,围绕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迎讯安全、供水和排水设施、水工设施、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安全、河道安全执法、水文观测设施等方面加强督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切实将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抓细落实。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开展,各相关单位在扎实推进安全督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好的宣传手段,加大督查行动宣传力度,并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成效,塑造典型,鞭策落后。积极教育引导单位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11日、26日将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局ftp/办公室/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夹下) ,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交自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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