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加快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为县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和发展奠定政策环境。现就县科技创业园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县科技创业园的总体建设思路
县科技创业园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组成,总体建设思路是:
(一)创新集群,跨越发展。坚持自主创新战略,专注于我县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培植产业创新集群;围绕园区重点发展领域,集中发展研发设计、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等中高端领域,促进我县工业开发区跨越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空间集聚,专业开发。坚持集约利用土地,围绕我县重点主导产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全面推进研发、投资、商务、生活环境建设,建成高品位、绿色生态型的科技园区。
(三)分段实施,政策倾斜。立足科技园区功能定位,分步骤、分阶段建设,从规划、建设、科技资源、公共服务等全方位发展,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创业园倾斜,全力把创业园打造成我县工业开发区的核心引擎。
二、县科技创业园的功能定位
(一)研发创新功能。集聚科技资源,加大新兴产业的培育力度,重点是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创新;注重我县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需求,加快培育“两自”企业,引进大专院校和企业研发中心,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二)专业孵化功能。为创业期小微企业提供空间载体和专业孵化服务,强化内生式发展理念,增强产业创新活力,成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创业的理想“栖息地”。
(三)人才集聚功能。通过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使用和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实现人才总量增长和结构调整,构筑人才高地,实现“企业集聚人才、人才发展产业”的良好态势。
(四)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公共商务服务区,提供工商注册、物业管理、创业培训、技术转移、专业咨询、人才招聘、商务支撑、融资平台等服务。
三、县科技创业园的建设内容与措施
建设内容和措施包括建设创业孵化空间、集聚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三个方面,具体为:
(一)建设创业孵化空间
1.用好现有创业孵化空间
将归属开发区管委会的14000平方米标准厂房作为县科技创业园第一期孵化平台,经过整合改造,引进15-25家初创型企业入园孵化。科技创业园的日常办公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食堂、会议室、报告厅、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利用开发区3号楼落实。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挂牌,明年4月底前完成企业入驻。
2.新建创业孵化空间
在开发区备用土地选择100亩左右土地进行县科技创业园的新址规划,采取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实施的办法。
第一期:建设专业孵化器,占地50亩。建造综合楼、标准厂房、配套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引进50家初创型科技企业入园孵化,并吸纳一批技术转移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中介,知识产权服务所等)、银行网点等进驻;广泛吸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员,特别是副高职称以上的人才为入园企业服务。今年启动规划工作,力争明年动工建设。
第二期:建设加速器,占地50亩。建立标准厂房8幢,将经专业孵化器“毕业”,但尚未有经济实力或还不能完全产业化的企业进入加速器,力争孵化出一批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中小型科技型企业。
(二)集聚创业孵化企业
1.明确产业导向
孵化企业的孵化项目应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我省九大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并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开发,主要包括:
一是装备制造业。包括:传统产业关键设备、关键工艺使用技术的研发;高端精密工装装备;高压变频节电装备。
二是新材料。包括:金属冶金材料;皮塑高分子材料;LED、太阳能光伏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材料。
三是电子商务。
四是其它高新技术项目,如电子、生物医药、现代化农业技术等。
2.明确人才导向
孵化器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人才,以人才带项目是一条捷径。孵化器主要引进三种人才:
一是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外归国人才、籍回归人才;
二是大院名校副高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高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团队,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人或单位;
三是回乡创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3.明确招商措施
拓展联络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全方位开展招商引智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县科技创业园的知名度;结合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聘请顾问和专家,吸引一批高科技项目落户;实施“走出去”招商措施,加强与信息办、侨办、侨联、行业协会的联系,拓展招商信息来源,加速集聚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速度快的创业孵化项目。
(三)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选择适合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快速健康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规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制订创业企业扶持政策,降低高科技人才创业门槛,促成高科技企业在园区生根、开花、结果。
1.明确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成立县科技创业园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科技、经济商务、财政、人力社保、质监、工商、环保、人民银行、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科技创业园建设与发展中重大问题协调工作。
设立县科技创业园管理中心,承担县科技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管理中心主任由县科技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科技创业园的管理工作。管理中心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一个企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的职能由县科技局新设立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承担,具体负责入驻企业招商、项目评估、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创业培训、技术引进、人才招聘、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毕业管理等职能;企业单位为国有独资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开发公司承担,具体负责科技创业园的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商务支撑等职能。
2.出台配套优惠政策
根据《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将制订《关于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一系列扶持在孵企业创业及科创园可持续与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设立创业种子资金、设立重大专项补助、设立生产性设备补助、设立房租住房优惠政策、税赋奖励政策以及融资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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