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区一体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中心学区是教育局的派出机构,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学区范围内的教育教学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二、中心校长是本中心学区总负责人,统筹管理辖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各项工作。中心副校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在中心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中心学区对辖区内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推进任课教师专业化和小学初中一体化管理,坚持教学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评、统一奖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中心学区对辖区内教师实行一体化管理。打破教师的“学校身份”,统一管理、统一调配,通过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间走教、支教、“一师任两教”、定期轮岗等形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实现辖区内师资均衡配置、资源共享。
五、中心学区对辖区内学校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学区领导班子对学校大宗物品购置和修缮要审核把关;对学区内教学设施合理配置、统一管理,实现学区内教学资源共享和教学设施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安排、有效利用,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
六、中心学区对辖区内学校领导干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综合德、能、勤、绩诸方面,配合教育局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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