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抓好“社会化监管”和“食品行业诚信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着力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深化治理整顿,强化宣教培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监管队伍和机制建设,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1.强化社会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监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对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协管员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标准和奖惩措施;实施“培训日”制度,每月集中组织街道专职人员和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化监管能力,全年组织培训10期以上;进一步强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街道要健全对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对信息员的选拔、管理和考核力度,以街道为主体,定期组织社区信息员开展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培训6期以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等形式,及时听取采纳食品安全工作建议。
2.强化执法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监管人员,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技术装备,提高执法队伍的监管效率和水平;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和执法不力等问题;加强对执法监管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监管部门按需组织本环节执法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全区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期以上。
3.完善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区统筹、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格局;健全部门与街道间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协调联动体系,完善执法人员联系街道制度,每个部门确保2名包街道专职人员,每周到街道工作2天以上,带领协管员对本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积极作用,加强案件查处监督;探讨建立公、检、法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状况,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从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入手,经常性开展督查巡视活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监督指导执法监管人员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5.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行业诚信大联盟”活动,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评级、准入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实施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自觉建立诚信档案,并接受监督检查。今年,计划从列入“红名单”企业中评选40家诚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选“食品行业诚信大联盟”,颁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匾牌,并进行宣传推广;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实施“警示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6.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制定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方案,遴选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街道、社区、街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7.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各监管部门都要制定培训计划,街道负责组织,加大对各环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其中,由区统一组织1000家左右的规模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培训10期以上,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