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信息预警和信息报告,突出抓好快速反应能力,突出抓好制度落实,突出抓好宣教培训),实现“应急信息报送明显加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总体增效”的工作目标,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的胶州湾北岸新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指挥调度和协同救援能力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结合街道及部门人员调整,及时做好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人员调整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完善社区、学校、企业应急管理机构,保证应急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适时组织对新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增强各单位协同配合能力。借鉴“四警合一”信息平台整合经验,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为抓手,以“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相互支援”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各单位间、各单位与上级单位间、各单位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增强相互救援的应急责任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物资保障充足。加强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做好资源普查登记和调度检查,加强调运演练,年内组织一次实地检查,确保资金到位、储备到位、管理到位。
二、加强关键环节提升,进一步提高应急值守和事件处置能力
4.健全全区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在各街道和部门已经建立的覆盖各街道、各行业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更新人员,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情报先导作用,为处置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
5.落实领导赴现场制度,确保事件及时高效处置。各单位分管负责人逢事故必出现场,将突发事件出现场情况记录在案,及时督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高压线。
6.严格政务值班,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13年节假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号)要求,认真贯彻信息报送、交接班、日报告、值班记录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值班水平。加强值班工作调度,突出抓好节假日、特殊时期、重大活动等期间的值班调度检查,严禁出现值班空岗、脱岗、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各单位人员在岗、设备良好、通讯畅通。
三、加强基础工作落实,提高应对和保障能力
7.推进预案修编,完善预案体系。制定预案修订年度目标,完成区级预案修编10部以上,重点推进高风险部位、高危险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完善,街道、学校、社区、企业预案修编达到1000部以上。
8.整合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队伍素质。及时调整更新区专业、街道及基层应急队伍,增补人员、装备,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拉动,不断提高队伍装备水平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会、共团、妇联等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参与救援、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9.狠抓应急演练,注重演练实效。制定年度演练目标计划,突出抓好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和人群密集场所的应急演练工作,重点推进危化品生产运输、在建工程事故、商场酒店等重点单位应急演练活动。年内,区级综合性应急演练或应急拉动不低于2次,区各专项预案演练不低于1次,街道综合演练不低于2次,全区共举办各级各类应急演练900场以上。
10.加强预警预测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发布能力。将预警预测、风险评估与信息发布有机结合,重点开展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特别是雾霾天气、危险品管理、环境监测、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重点做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在充分运用传统传播途径的同时,创新发挥新媒体成本低、传播快的优势,搭建更加高效、更加快捷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努力保证相关人群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
11.深化“四进”和示范点建设,筑牢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应急管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提高“四进”工作质量。按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巩固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成果,年内各街道新增1处达到区级标准的社区、企业示范点;建、交通运输、安监、服务业发展、旅游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在监管企业中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加强经验交流。
四、深入推进应急宣教培训,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12.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制定全年应急宣教工作方案,结合应急知识“四进”宣教活动和防灾减灾日等公共主题宣教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培训,切实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深入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继续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分层次抓好各级干部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全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各街道及各应急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应急专题培训不低于1次。
五、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14.加强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落实。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应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基层示范点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单位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报告、应急值守、出现场等工作情况,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事件发生,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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