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实现突破发展的攻坚之年。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发〔2012〕14号)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工作“四个提升、四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里下达的预控目标内。
三、重点工作和举措
(一)着力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首善之区”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依法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试产准入。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逐步迁入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
2.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认真落实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未经审查验收或审查验收不合格的,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不予以立项、核准或者备案,建设部门不得予以施工许可,工商、国土、规划等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安监部门要对建设项目逐个登记造册,确保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安全按照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监管力度,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监管,认真落实许可制度,对非重点项目要进一步落实“备案”制度。确保“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3.深化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居实施,资源整合,全员参与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健全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配合各街居开展相应的项目促进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安全文化创建水平,各街道(园区)要针对辖区实际,加大创建力度,争取辖区内更多企业达到区级、市级、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标准。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让企业的每位从业者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思想意识转变。深入组织“三项活动”,即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安全文化渗透到全社会每个角落。建好“一个平台”,即建设好安全生产宣传一条街,完善宣传形式和内容,使其成为面向基层的常态化安全生产宣教平台。
(二)着力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4.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执法督促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模式,坚持不懈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事故预防能力。抓好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整改。强化职业危害排查工作,深化木质家具制造、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范治理。
5.开展重点时期和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以“两节”、“两会”、夏季汛期、国庆长假、冬季等时段为重点,结合气候条件,开展4次集中整治行动。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上渔业生产、农业机械、森林防火、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督导员派驻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安全巡查、风险防控和应急值守,确保重要时期和关键阶段安全。
6.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以高层和地下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继续加大隐患整治和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要加快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模式,逐步健全消防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布局精细管理,初步形成每个网格有人管,每处违法行为有人查的工作模式。确保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7.加强工商贸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冶金有色、涉及煤气发生炉作业、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三)着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8.完善安监网络建设。要不断完善我区已经形成的区、街执法监察队伍、安全协管员、义务监督员的安全生产“两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格局。各街道(园区)要为安监办增配人员,保持安监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并确保至少有10名专职协管员,区经信、教体、民政、住建、城管、农发、海洋渔业、商务、文新、卫生等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职能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配备专门人员,保证工作需要。
9.保证财政投入。区、街道(园区)两级要用足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改与执法装备的配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