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在全区安监队伍中开展“立大志、担大任、吃大苦、创大业”主题教育活动,以“创先争优”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要按照“重巩固、再提升”的要求,继续深化区安监大队省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创建成果;要采取集中培训、视频讲座、选送参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方法途径,不断加强对安监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廉洁勤政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安监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四)着力推广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1.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要求的比例足额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企业隐患治理、安全培训、表彰奖励和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执行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稳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年内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参保率达到100%。
12.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安全新科技、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在化工行业推广阻隔防爆、联锁自控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加快应急救援平台与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不断完善森林防火总装备库建设;建立和完善船舶防撞自动识别和船载卫星定位终端、建筑工地电子监控等系统。年内,完成所有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重点监控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检查数据库和网络平台。
1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援资源,依托公安消防、驻区大企业等救援力量有针对性的加强区域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抓好各街道(园区)的应急队伍建设,健全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各种应急制度、台帐、数据库、档案建设,实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做到制度、资料齐全,信息化手段先进,反应灵敏、行动快捷;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有计划的开展具有观摩效果的应急演练,督促危化、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演练,非重点企业至少开展1次演练;继续抓好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着力推进达标创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4.扎实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开展标准化拓展活动,将标准化工作重心逐渐向安全基础管理规范的中小型生产企业与商贸企业转移,积极培育一般行业二级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争取我区一般行业标准化创建水平有所突破。卫生、教育、旅游等行业系统,要按照各自规划和要求,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规范化创建力度,按照“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范化工作计划,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不断深化从业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争取从业人员达到30人以上的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今年全部通过专家组的验收。认真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五年规划,继续拓展班组建设领域,将班组建设从高危行业扩展到非高危行业,从规模以上企业扩展到中小企业,从生产班组扩展到生产辅助班组、后勤服务班组。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活动。年内,规模以上非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班组安全建设任务;规模以下非高危行业企业班组建设完成率达到20%。加大班组长教育培训力度,年内力争70%的30人以上工商贸企业班组长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1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通过严格行政许可、重点监管、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手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通过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和严格行政许可、重点监管等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逐步探索建立与国土、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六)着力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覆盖面的拓展力度
16.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按照行业分类标准,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等原则,通过理论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和上门送教分散培训等形式,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主要做好非重点监管企业与小型经营单位(主要是“九小场所”)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全区非高危中小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85%,90%的非高危30人以上的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并建立规范的“一卡一档”培训档案。推进考培分离,实行统一教材、统一机考、统一制证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制定激励政策,积极支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学习考试。
17.加强群众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风监督员制度。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有利于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群众维权能力。认真、及时地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多种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七)着力规范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属地与行业监管职责落实
18.认真落实街道(园区)和部门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区中心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和落实。要支持、督促、保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和《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带队检查的情况要签字记录备案。
19.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部门和街道(园区)监管范围与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监管范围与监管职责。逐步明确区、街、居三级以及区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范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留死角,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20.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范围,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区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街道(园区)和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八)着力深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形成
22.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强化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打非”工作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上渔业生产、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对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的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23.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结合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挖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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