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双拥组织,完善拥军和优抚安置政策,强化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增强全镇军民的国防和爱国拥军观念;坚持以村(社区)为依托,深入开展社会化、群众性的军民共建、科技拥军、拥军爱民活动,按照军地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要求,努力拓宽基层双拥活动领域,实现双拥工作新跨越,为创建市双拥模范镇夯实基础,力争到2015年创建成为市双拥模范镇。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双拥工作良好氛围。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以创建为契机,把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全镇的双拥活动更具时代感,确实加大针对性,面向全社会,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和双拥工作氛围。
(二)巩固国防教育成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按照《国防教育法》认真总结全镇国防教育成果,制订教育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全镇国防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国防和爱国拥军观念。
(三)深入开展争创活动,努力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以争创活动为动力,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市双拥模范镇的领导,健全双拥组织,执行各项双拥工作法规、制度,认真按照《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考核标准量化表》,扎实抓好市双拥模范镇的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全镇群众参与双拥活动的积极性,全面实现双拥工作新跨越。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针对优抚安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法规和《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在职革命伤残军人因病医疗难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双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
1.成立丁桥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我镇双拥创建三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双拥工作职责。
2.召开会议,动员全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拥工作创建活动。
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双拥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4年12月)
2012年5月至双拥模范镇创建结束,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双拥模范镇(街道)考核标准量化表》考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定期进行自查,不断完善提高,镇双拥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申报迎检阶段(2015年1月—2015年6月)
镇双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镇成立“五镇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镇各项创建工作,同时设立市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双拥工作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创建任务并定期向镇双拥办汇报双拥工作落实情况。各村(社区)及企业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和社区建设内容,制订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计划,签订军民共建服务公约,有计划、经常性组织协调各双拥成员单位开展双拥工作活动,努力创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双拥工作体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意识。在镇区设立大型双拥宣传栏,制订复员退伍军人优先服务项目,利用节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镇宣传部门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在“八一”、元旦、春节和征兵、退伍安置期间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双拥宣传主题。完善国防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讲学活动,营造良好的爱国拥军氛围。
(三)落实政策,统一标准,完善体系。严格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征兵命令,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兵员征集工作。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巩固退伍安置改革成果,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军人优抚条例》,完善优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义务兵优待标准,统一发放办法,切实维护现役军人家属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创建市双拥模范镇活动,是一项光荣而严肃的工作。紧紧依靠全镇军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严格按照市双拥模范镇的考评标准,认真落实双拥工作部门职责,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确保2015年创建市双拥模范镇取得成功,使我镇双拥工作得到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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