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也可以采取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村将考核材料统一上交乡镇党委集中考核,避免因各考核组标准不一或个人感情等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现象发生。
4、明确驻村干部职责。把责任分到每个驻村干部身上,使其切实挑起重担,“愿抓、敢抓、会抓”农村工作。驻村干部从职责上来讲,要求做到“引导、监督、协调、帮扶”。 一是引导。及时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二是监督,监督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执行等等。三是协调,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协调好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增强村级班子的合力,摸清村里的不稳定因素,协调好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四是帮扶。帮助村两委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培育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5、建立驻村干部监督制度。乡镇建立有效的驻村干部督查制度,设立驻村干部监督考核记录,安排专人对驻村干部下村情况进行督查。要推行驻村干部佩证上岗和去向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在各村设立驻村干部办公室,公开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去向安排及联系电话、照片等,便于群众进行监督。
6、建立驻村工作例会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定期(每周或每月)召开汇报会,由驻村干部汇报所联系村的各项工作及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执行情况,由乡镇领导进行点评,并根据汇报进行督查。
(三)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
要使驻村干部真正与所驻村“同呼吸、共命运”,体现党委、政府的“民本”意图,必须要重时间、重方法、重实效,从而改变以往存在的“驻村不联户,驻村不联心”的状况,转变工作作风。
一要注重时间。在驻村时间上,除乡镇中心工作需要和县上重要工作安排外,其余工作日原则上都要驻村。应区别平原乡镇与山区乡镇,行政村多的乡镇和行政村少的乡镇,近郊乡镇和边远乡镇的实际,确定切合实际的驻村时间。对一人或多人驻一个行政村的,要每周不少于5天时间开展驻村工作;对一人联系多个行政村或县上工作任务比较重的,要统筹安排驻村时间,确保每月不少于15天的驻村时间。驻村干部在规定时间驻村的同时,还要做到“五必到”:即村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重要会议必到,村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乡镇安排重要工作必到,村举行重要活动必到,村干部要求解决重要问题必到,确保特殊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二要注重方法。一是“坐诊”。实行驻村工作日现场办公,以村两委会为主体,协助村两委为村民解疑释难,宣传政策,接待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出诊”。村干部每周要基本保证走访农户的户数,每年要基本走遍联系村的所有农户。通过走访农户,广泛听取村民反映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依据。三是“会诊”。用晚上等容易召集的时间,召开村两委会,共同商议,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注重实效。要通过建立帮扶联户制度和深化民情日记制度,力所能及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驻村工作的实际效果。在帮扶联户方面,一是要明确帮扶对象,把农村党员干部户、致富户和特困户作为走访的重点对象;二是要明确帮扶职责,把为群众服务的相关职责具体化,并建立联系户、重点户帮扶台帐,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深化民情日记方面,要加强督查和指导,真正体现一个“实”字,使其成为驻村干部“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帮百家富、聚百家心、办百家事”有效载体,确保民情日记制度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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