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联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把促进各级地税干部廉洁从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在各基层单位都配备了廉政监察员和面向社会聘请特邀监察员,有效地促进了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市局稽查局始终秉承省局、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精神,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与税务稽查各个环节,坚持一手抓税务稽查管理、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保证了市局稽查局廉洁高效的稽查队伍建设。现在立足市局稽查局的基础上就如何当好廉政监察员作如下探讨。
一、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严格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强化稽查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地税部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稽查干部规范运用“两权”的意识和行为,对于保证稽查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强化教育,构筑“防火墙”。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干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要以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作风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把《廉政准则》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开展税务稽查查前约谈进行查前告知。发放廉洁自律反馈表,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建立健全廉洁自律防控体系。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二、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在稽查实践中践行廉政文化
(一)构筑载体,培育积极向上的地税文化暨廉政文化发展环境。随着地税事业的蓬勃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应用的逐步深入,建设一种崭新的地税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教育引导入手,积极为地税文化的发展搭建平台,努力培育积极向上的地税文化暨廉政文化发展土壤。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占领精神阵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决定行动的方向。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局内部广泛开展了“地税大发展,我们怎么办?”、“为什么要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文化与税收”以及爱岗敬业等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逐步认识到:地税文化是一种思想统领,是一种精神支撑,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延续,是做好税收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抓好地税文化建设,就能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不竭的精神动力,从而推动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大家对地税文化建设的认识日趋统一,以人为本、以文兴税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广泛认同,并逐步转变成了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制度本身不仅具有规范约束作用,更具有激励促进的职能。为促进地税文化的发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