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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平安国庆”专项行动消防宣传实施方案(2)

2012-09-22 
通过市、区两级媒体及时报道辖区消防工作动态,普及防灭火、自救逃生知识,积极宣传先进事迹,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社会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期间,
  (八)利用消防执勤车辆展示天津消防形象。国庆保卫期间,各支、大队要在所有上线执勤的消防车身张贴“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国庆保安全,平安庆华诞”、“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社会”等宣传标语,有条件的支、大队可在执勤登高车顶端悬挂巨型宣传条幅,充分表达天津消防官兵对新中国x年华诞的殷切期盼和坚决做好国庆消防保卫工作的决心。

  (九)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日常性的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消防监督工作,依托“五进”平台,开展好日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期间要积极推动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为居民群众宣讲防火知识,评选社区消防先进个人等。组织各大、中、小院校负责人、班主任、德育课教师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培训,并发动他们为广大学生上一堂消防教育课。督促公众聚集场所在明显位置张挂消防警示语标牌,并对重点单位监控室操作人员、电气焊工、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员等开展集中培训。推动各涉农区县将消防宣传纳入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利用农村大集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组织全市各村村长、治保主任等农村消防骨干力量进行一次灭火技能演练等。

  (十)利用媒体宣传营造国庆消防保卫声势。期间,我局将积极协调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等中央、国家媒体及《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每日新报》、《城市快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强化以国庆消防保卫为核心的宣传报道,刊发(播)一批有影响力的消防稿件和电视新闻。同时,局还将在每日新报、《支部生活》杂志开设国庆消防保卫专版,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你答题,我奖励”消防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并将在近期与今晚报联合推出建国x周年《我的消防安全谁作主》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消防文章择优刊发,还将与天津电视台“边演边看”栏目合作,每月拍摄一期消防宣传专题片。各支、大队要围绕辖区消防保卫工作部署,通过市、区两级媒体及时报道辖区消防工作动态,普及防灭火、自救逃生知识,积极宣传先进事迹,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社会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期间,各单位要在辖区媒体设立消防专栏专刊,每天播发消防新闻不少于1条,消防知识滚动信息不少于2条。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局和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对国庆消防保卫工作进行部署,消防宣传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切实提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研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将消防宣传纳入当地国庆安保工作统筹安排,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迅速在全社会组织开展以“国庆保安全 平安庆华诞”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 掀起迎国庆消防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认真策划部署。各单位要迅速落实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丰富宣传内容,活跃宣传形式,运用一切手段,组织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迎国庆消防宣传活动,真正掀起社会化消防宣传的高潮,为我市正在开展的国庆消防保卫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9月24日,局将成立督导组,由局党委成员带队,按照各单位上报活动内容深入各区县参加宣传活动。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情况,重要信息、活动和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要随时上报。活动实施方案(重点活动以条目形式上报,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和内容、参加范围)请于9月1日前将上报防火部宣传中心,活动总结(包括媒体上稿情况,发放宣传品数量,发送手机信息数量,设立街头消防宣传站点数量,举办大型活动次数、参加人数,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数量等)和数码照片或录像资料于10月8日前上报防火部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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