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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是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神圣疆域,藏族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在西藏漫长的社会发展史中,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而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无疑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由此,西藏实现了彪炳史册的历史跨越,开启了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伟大征程。
一
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作出解放西藏的重大战略决策,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建设西藏。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西藏实际相结合,根据西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现实情况,顺应西藏人民翻身解放的强烈愿望,实行“慎重稳进”的特殊方针,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争取同西藏地方政府谈判,和平解放西藏。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周密部署和亲自指挥下,经过中共西南局、西北局大力开展争取工作以及西藏各族爱好和平人士的共同努力,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抵达北京后,中央人民政府立即指派李维汉为首席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与他们在友好的基础上进行谈判。5月23日,双方代表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正式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进入拉萨,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欢迎。
《十七条协议》得到了西藏人民的赞成。协议公布当天,班禅大师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6月1日,班禅大师亲自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真诚拥护协议,愿为实现协议,为西藏永远脱离帝国主义的羁绊、获得解放和发展而努力。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10月24日,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十七条协议》的签署,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成为西藏走向繁荣昌盛的历史起点。
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进入了新社会,过上了新生活。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修公路、建工厂、建医院、办教育,发放农贷资金,做了大量的爱民、惠民、助民工作。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后,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增加西藏人民一点负担,尊重藏族风俗习惯和信仰自由。百万农奴从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的两种社会的鲜明对照中,看到了希望,坚定了建设新西藏的美好愿望。然而,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不顾中央政府和毛泽东主席长期耐心的教育、等待,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1959年3月,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西藏上层反动集团精心策划,发动了武装叛乱。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中央的指挥下,和觉悟的百万农奴一起,迅速平息了叛乱。随后,根据西藏人民的强烈愿望和要求,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在青藏高原全面深入地实行开来。农奴主的庄园和土地被没收,翻身农奴焚烧了文契、地契,分到了土地和牲畜,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劳动果实。作为西藏和平解放的延续和深入,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埋葬了在西藏延续近千年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获得解放,为西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证和有利的建设条件。
西藏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及亲帝国主义势力分裂西藏的罪恶企图,维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为西藏人民废除反动农奴制度、翻身当家作主人、实行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政治基础。
二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随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日益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这一切不平凡的成就,既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实行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结果,也是西藏人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建设的结果。历史教育了西藏人民,事实使他们对党和政府的认同与信赖前所未有地增强。
在政治上,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充分保障西藏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政治参与自主权。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均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均由藏族同志担任。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政府任主席、副主席,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主任、副主任和常委的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到80%以上。在西藏全区,通过民主选举当选为乡镇长和县长的领导干部中,藏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