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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10工作总结(2)

2011-02-10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以来的五年里,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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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地位。

(三)以“两房”为依托,极力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加强“两房”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建设的整体规模按自动化、现代化、科学化的标准建设,为信息化建设作好了铺垫。在“两房”建设过程中,注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建成了警备保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在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的同时,建成了一流的计算机局域网及配套的机房和电子阅览室,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依托省院的门户网站,筹建本院的互联网主页,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电子监控、多媒体示证等现代手段,进一步推进了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正在积极筹备对院办公区域进行必要的改造和维护,确保在现有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四)以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的效能建设、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等活动的开展,修定和完善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业务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共70余项,制定完善了《检察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共十一章108条,使各项检察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制订了具体的办案规程和考核标准,反贪、公诉等部门还将任务分解到办案组和主诉检察官,实行量化积分上墙,日清月结,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的奖惩挂起钩来。实行领导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四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案前审查、案中跟踪、案后回访办案三个阶段的监督体系,使得检察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案件质量,加强自身反腐败建设。

(五)以创建为先导,牢固树立检察良好形象。大力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将争创活动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促发展,在创建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我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同时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征求意见小组,深入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表,调查表明我县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逐年得到改善,同时也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围绕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以来,共有900多篇不同体裁的文章被各级媒体及刊物采用,在省市媒体上经常刊载展示我院干警办案风采的文章,《合肥晚报》“人民检察”专版、合肥检察专网,以及《肥东报》“政法周刊”中,保证每期有我院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得以树立,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我们按照高检院实施纲要为准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一体化程度还不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基层院待遇较差,难以留住人才;四是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办公自动化、网上办公没有实质性进展;五是自侦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发现和突破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经费保障还不能全额保证办公办案的快速发展需要,仍有一定的缺口需要靠办案挽回损失来弥补。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

(一)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党委的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按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措施,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情况,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开展深化社会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

2、切实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促创新的能力。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要求,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

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对检察队伍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继续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坚持弘扬正气的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1、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解决民事、行政和刑事抗诉案件调卷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的意见,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等。

2、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包括完善查处刑讯逼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渎职司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的机制,完善渎职案件移送查处机制。

3、全面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做好新一轮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继续抓好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进入监督程序工作。通过双轨运行,确保办案的质量和公正。加强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试点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法制化。

(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1、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法治肥东中的职能作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各项职能都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民主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务廉洁方面,负有重大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全县的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肥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肥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击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社会危害巨大的情况,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打黑除恶”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依法一查到底,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猖獗的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要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传销等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

4、要进一步健全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积极参与创建平安肥东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5、要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质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本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要严把实事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要认真审查鉴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防止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起诉到法院。要加强对质量不高案件的分析总结,对捕后不诉、判无罪案件和经复议、符合改变原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实提高办案质量。

(五)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参加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工作,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严肃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坚决惩治。

2、要努力提高侦查办案工作的水平。强化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工作和举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禁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加强、规范初查工作,完善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有效经验,深入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各项制度。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定量化考核标准,引导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3、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分析防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要不断总结预防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试行工作,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1、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统一,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在立案监督中,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要坚决纠正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正确把握抗诉条件,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对审判机关的正确判决和裁定,要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2、继续抓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要针对批捕后不及时执行或者随意变更逮捕措施等问题,开展对逮捕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要坚持把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完善内部侦查分工,健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部门与反贪、渎侦部门的协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及时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使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紧密衔接、相互促进。

在建设十一五的征程中,我们还有长的路要走,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将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自我加压,振奋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构建法治肥东,推进跨越式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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