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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关于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和《县文化系统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履行好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此外,局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副局长与分管单位、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县文化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8份;同时,结合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实际,制定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量化考核表》,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单位和各个环节。我局本着管好干部、爱护干部,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以筑牢思想预防体系为目标,深化学习,强化制度,组织学习传达了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内容,共组织学习6次,参学人员达129人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半年来,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一是鉴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局长胡永文任组长,专职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张彦旭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两馆一所一店负责人为成员,共由9人组成;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综治相关文件、理论知识,增强文化系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共开展学习11次,参加人次136人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维稳、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系统综治维稳和普法工作;四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与下属单位及职工签订了综治维稳、消防安全自防自治责任书。与县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新华书店签订了《综治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局机关与各股、室签订了《综治责任书》,文化系统共签订《家庭自防自治责任书》40份,同时,认真抓好所签《责任书》的检查、贯彻落实;五是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文化系统内部五个单位共设门卫3人,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六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内部安全检查及文化市场安全排查工作。共开展安全检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经营户227户。通过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半年来,整个系统无上访、违法、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五)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1、召开文化工作会议。为认真总结全县文化工作,及早安排部署2010年全县文化工作,2月1日,我局及时召开了2010年文化系统工作会。会议在总结文化工作,表彰文化、党风廉政、综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基础上,提出了2010年全县文化工作将继续按照已确定的文化工作思路和文化精神,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打造“中国泉乡”文化品牌,重点做好“广场和群众文化活动,加大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挖掘力度,加强文物的普查、保护与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庆系列文化活动,狠抓文艺创作、加大业余文艺队伍的引导和培训力度,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大力发展图书事业、认真抓好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图书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文化阵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十二个方面的工作。这次会议的召开,全面认真地分析和总结了全县文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2010年全县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任务,为做好全县2010年的文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开展丰富多彩的春节庆祝活动,不断丰富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2010年春节,全县文化系统通过组织、承办、协办,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节目新颖的春节系列文化庆祝活动,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得到丰富,使全县广大人民度过了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整个春节系列活动共组织和协办了“三下乡”、露天电影放映、传统文艺游展、泉乡文化广场文艺演出、游园、书画展、焰火晚会7项活动。据统计,春节系列活动共书赠春联1000对;发放计生用品盒;发放科技、普法、交通安全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32190份;放映电影6场;开展游园活动12项;展出书画作品60幅;表演跳乐、秧歌、老牛犁田、毛驴灯等传统节目57个;开展广场文艺演出6场,表演节目78个;吸引各类观众26万多人次。
此外,盘溪镇、青龙镇、华溪镇、通红甸乡也不同程度地在本乡(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文艺演出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的春节系列文化活动。据统计,4个乡(镇)共组织文艺队170支、2393名演员,开展各类文艺演出35场、演出节目207个,共有7万多人次观看了演出。
3、狠抓文艺创作,加大文艺培训力度。半年来,全县的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以繁荣为中心,创作了思想深刻、艺术精湛、风格多样的文艺作品140件,其中:书法作品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创作奖和优秀奖各1件,入编各级刊物5件;拍摄图片资料355张。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业余文艺队伍的表演水平和综合素质,文化馆、站共辅导文艺队88支 1438人次,辅导229次199天,帮助编排节目87个;举办书法、美术、舞蹈、科普知识等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学员2990人次。
4、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上半年,全县各文化单 位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禁毒、“防艾”以及全县的新人新事等,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广泛开展文艺活动进企业、社区、进乡(镇)、进校园活动,做到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共开展各类重大文艺宣传活动42次,组织文艺演出69场,参与演出的文艺队伍有518支次,演员7862人次,演出节目880个,观众达20.15万余人次。县、乡(镇)共举办广场文艺演出22场,参与演出的文艺队232支次,演出人员3925人次,演出节目434个,共有15万余人次观看了演出。
5、举办纪念通海大地震40周年文艺晚会。为隆重纪念通海大地震40周年,1月7日晚7点30分,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和县防震减灾局在县文化馆礼堂共同举办纪念通海大地震40周年文艺晚会。晚会紧紧围绕“纪念通海大地震40周年,积极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主题,以小品、舞蹈、歌曲、花灯说唱等艺术形式,演出文艺节目12个,追忆了40年前通海大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的重大灾难,生动再现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关怀下,灾区人民充分发扬自力更生、坚忍不拔、吃苦耐劳、奋力拼搏、艰苦创业的精神,走出灾难的阴影,摆脱噩梦的狰狞,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开创幸福美好的生活。中国地震局震防宣教中心副主任李巧萍、云南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谷一山、副处长何蔚,县纪念通海大地震4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武装部部长李高敏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地震局等领导和干部群众近1000人观看了演出。
6、精心组队参加全市第二届新农村文艺汇演。在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1月26日至28日,精心挑选出三个具有特色和代表性的节目参加全市第二届新村文艺汇演,这三个节目分别是:青龙镇的音乐剧《龙吟凤鸣唱青龙》、盘溪镇的彝族歌舞《彝家山寨》、华溪镇的彝族歌舞《烟盒情韵》。我县及选送参加汇演的这三个节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即:县获组织奖,《龙吟凤鸣唱青龙》获综合类三等奖、音乐创作奖、编导三等奖,《彝家山寨》获集体表演奖,《烟盒情韵》获编导三等奖。此外,《彝家山寨》还参加了1月28日晚的颁奖晚会节目演出。
7、承办县首届原生态民族歌曲大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挖掘和弘扬全县悠久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展示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全力打造“中国泉乡”文化品牌,2月25日晚7:30,在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文化局、旅游局、度假村共同承办的县首届原生态民族歌曲大赛在县城泉乡文化广场隆重举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各族群众近1万人观看了演出。本次大赛以“弘扬民族文化、唱响灵韵泉乡”为主题,吸引了自全县四镇一乡的47名民间优秀歌手参加比赛,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28岁,13首独具特色的原生态民间歌曲在唱法和演出形式上多种多样,包括了四腔、五三腔、海菜腔、对唱等。在各参赛人员进行精彩演唱的基础上,经过评委的认真评选,最后由宁州镇上龙洞村委会杨丽芬、杨华等6人演唱的《讨亲嫁戚》、华溪镇小寨村施秀英、徐家德2人演唱《彝乡颂歌》分别荣获一等奖,盘溪镇、宁州镇、华溪镇歌手带来的《阿乐哩》、《山村多好玩》、《吃火草烟》、《来到歌花园》分别获二等奖,华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宁州镇、盘溪镇歌手带来的《彝乐山歌》、《郎想小妹,妹想郎》、《山歌映过九层坡》、《苗岭金花》、《新政策绽放幸福花》、《山村小曲》、《好日子来喝酒》获三等奖。这次比赛是我县首次以原生态形式所进行的一次民歌大赛。通过举办这次比赛,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为“中国泉乡”文化品牌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8、加大文物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力度。为进一步弘扬我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县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6月9日,我局将陈兴、李发荣、白云雄、舒文照和徐国钧5人作为我县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艺师向玉溪市文化局申报,圆满完成了“玉溪市第二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工艺师”评选命名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
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深入各乡(镇)、村、组走访、调查,加大对全县文物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工作力度,目前,我县已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并于5月份通过了市级的初步检查验收,取得了明显成效。半年来,深入全县四镇一乡、4个社区、1个居委会、73个村委会、571个村民小组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查,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普查到达率达100﹪、村民小组到达率达85.2﹪,目前,全县田野实地文物普查已经完成。共普查文物点91处,登录88处,新发现68处,其中:古建筑36项、古遗址6处、古墓葬2处、洞穴1处、碑刻23通;复查20处,其中:古建筑11项、古遗址3处、古墓群1处、碑刻4通、近现代史迹1处,消失文物点3处,消失文物点古建筑:宁阳书院、开化寺阁楼,碑一通“镇江寺常住碑记碑”;发放文物宣传材料1647份;搜集整理古建筑建设历史资料18篇;协助市文物管理所完成我县玉溪书院重建的资料、测绘、规划、效果图、平面图、重建方案等工作。
此外,由于今年的旱情百年不遇,天干物燥,给文物保护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鉴于此,我局加强了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一是与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1月6日至30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从文化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文物管理所共抽调6人,组成检查组,分自检自查、全面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对全县范围内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了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个,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通过检查表明,各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视,总体上建立健全了文物消防的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树立和增强了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发现各文物点存在用电线路不规范、消防器材有部分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此,由公安、消防部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以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二是开展旱期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旱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文物安全工作实际,从县文管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5月12—14日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市、县级9个文物保护单位“四有”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并且得到了合理利用,都有专人管理;但也存在由于经费投入欠缺,一些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管理受经费条件影响,文物保护标志、消防、线路、防盗亟待设立等问题,特别是许多较有价值的文物点破损严重急待修复、加强消防安全建设,设专人管理保护。通过这次旱期文物安全大检查,增强了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的责任意识,经常性开展自查,加强了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了旱期野外文物的消防安全。
9、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上半年,我局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从营造良好的经营、守法、执法环境出发,通过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入手,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动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检查。今年4月,我局积极参加“平安世博”全国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采取单独或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执法的方式,对全县的文化市场和文化基础设施安全进行全面的严格监管,尤其是对车站、闹市区等重点区域和印刷出版、音像书刊、歌舞娱乐、网吧等重点行业,加大日常检查强度和密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县文化市场繁荣、稳定、安全。共开展专项检查5次,出动人员34人次,共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89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21家;网吧24家;音像18家;图书7家;打(复)印16家;营业演出团体3家。检查的重点为是否存在盗版、淫秽等非法出版物、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制度、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治安隐患。检查结果总体状况良好,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硬件设施较好、较齐的场所,各项经营制度、安全制度都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经营。但极少数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利益至上,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检查中共发现5家网吧存在违规经营,其中:3家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由消防部门依法了做出限期整改;1家未实行实名制凳记,由公安部门依法做出了当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1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文化部门将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依法做出处理,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店和书报刊亭出售盗版、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广泛开展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31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经营户343户次;没收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6张;作出行政处罚2起;办理行政审批132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件,办理回复2件;立案调查2件,办结案件1件;接待群众咨询18件。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未发生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案件久拖不结等情况和问题。
10、图书事业迅猛发展。
(1)公益性图书事业得到发展。县图书馆及5个乡(镇)文化站现有藏书126755册,其中:新增图书6385册。在无办公、业务经费的情况下,图书馆、各乡(镇)文化站仍立足本职,积极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文化精神食粮。半年来,共接待读者9765人次,外借、阅览图书23557册次;解答读者咨询24条;修补破损图书580册、修复古籍640册;在县武警中队、铁埂小学、华溪小学等9个流通点进行图书流通5114册次。
(2)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建设。1月12—15日,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对全县81个农家书屋赠送法律书籍册。截止5月底,全县81个农家书屋共有图书141093册。半年来,共接待读者24326人次,外借、阅览图书33640册次。
(3)举办农家书屋演讲比赛。为确保演讲比赛顺利进行,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以各乡镇文化站为依托,以广大农民群众、农家书屋的读者为对象,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采取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推荐出宁州镇、青龙镇、华溪镇、通红甸乡的8名选手参加比赛。3月30日,以“我的书屋,我的家”为主题的农家书屋演讲比赛在县图书馆如期举行。经评委评选,县文化局审查后,选送张金丽、普爱晶、苏晓娇三名优秀选手参加了4月15日由玉溪市新闻出版局举办的“我的书屋,我的家”农家书屋演讲比赛,并取得了好成绩。其中:青龙镇的张金丽和普爱晶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普爱晶还同时荣获最佳风采奖;县文化局获优秀组织奖。
11、规范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到设施设备齐备完好,各种制度订立上墙,挂牌规范统一。于5月份完成对五个乡镇基层站点加挂“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的挂牌工作,完成对今年新建的华溪、通红甸两个基层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上半年,图书馆支中心及五个乡镇基层站点电子阅览室共接待查询读者2916人次。
12、抓好以青龙文化站为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我局的努力和申报,青龙镇文化站综合楼于2月27日正式破土动工建设挡墙工程,8月动工建设主体,先后完成了规划选址、图纸设计、挡墙邀标,挡墙支砌、主体工程招标、基础分层夯实。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共51.64万元先后到位,现已完成了综合楼一层的建盖。
13、继续抓好农村电影放映。我局在巩固去年放映成果的基础上,与三支放映队签订放映协议,组织放映队深入农村广泛进行电影放映。上半年共为全县227个自然村,放映电影227场,观众达6.5万余人次。
(六)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今年上半年,我局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具体是:
1、组织现场捐款。5月31日上午,文化局党支部利用召开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之机,发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6人对青龙镇斗居小学16名困难学生进行现场捐款,每人捐款100元,共计1600元。
2、开展慰问活动。6月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文化局党支部为斗居小学送去1000元的慰问金,并购买1600元的学习用品赠送给16名困难学生(人均100元);为革勒小学262名师生送去了价值914元的学习用品和教师用具。
3、参与演出活动。6月1日上午,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19人参加了斗居小学的庆“六一”文艺演出活动。文化馆2名文艺辅导员为斗居小学的全体师生献上了《小背箩》、《为了谁》和《敢问路在何方》三首歌曲,赢得了全场人员的阵阵掌声,将演出活动推向了高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二是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新的形势对文化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充实和优化。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在党支部、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县委提出的“五讲五比五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文化局党支部和文化系统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认真落实六项任务,强化六项措施,切实抓好文化系统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积极推进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我局制定的《县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四个工作方案;同时,认真执行《县文化局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四个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确保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继续抓好“中国泉乡”文化品牌建设。紧紧围绕玉溪“多彩和谐的高原水乡”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入研究“泉、桔、湖、陶”文化,打造“中国泉乡”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品味,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泉乡”文化品牌内涵,促进“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组织开展重大节庆系列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柑桔旅游文化节、彝族火把节、建党89周年、建国61周年”等各类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广大干部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引导、培训力度。一是继续以广场文化为依托、以活动为突破、以基层为重点、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的,因地制宜,加强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镇)、村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与时代相适应的群众文化活动方式;二是以提高文艺队伍的表演水平和演出质量为目的,加大对农村文艺队的引导、辅导力度。
(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加强文物的普查、保护与申报工作。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两本书籍的编辑工作;二是按要求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并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文物的登记和申报工作;三是做好全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四是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落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五是加大对现有文物的修缮、保护力度。
(七)强化图书宣传阵地,进一步完善全县农家书屋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继续开展好图书借阅、读者咨询和业务辅导等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想方设法增加图书数量,拓宽图书来源渠道,努力加强馆内图书室的建设。与此同时,认真抓好全县81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全县农家书屋的作用,有效地解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看书难”的问题。
(八)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顺利运行。一是继续规范和加强已建站点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二是抓好华溪、通红甸两个新建站点的建设、指导工作;三是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技术储备力量。
(九)抓好文化惠民工程及盘溪镇民族团结示范区文化建设工程。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抓好城关、上村、郭家营、海境和甫甸五个文化惠民示范村的创建及六个文化惠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业。同时,按照《云南省县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实施“八项工程”为主线,以“四项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和谐盘溪”为着力点,依托盘溪镇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深入挖掘、整理优秀的民族民间传文化资源,对盘溪镇文化规划所涉及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整理、归纳,建立盘溪镇文化项目库,切实抓实抓好盘溪民族团结示范区文化建设工程。
(十)全面组织开展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充分发挥电影的宣传教育作用。继续组织好各电影放映队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放映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教、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优秀影片,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把“2131”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十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保障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以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继续以网吧、音像制品和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管治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户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
(十二)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阵地建设。以青龙文化站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图书馆新馆建设为契机,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和提供文化服务为出发点,继续盘活图书馆、文化馆现有资产,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完善各乡(镇)文化站的内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和建设。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合力;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文化设施,加大对现有文化设施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三)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基础。继续加强文化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与此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局机关和各馆、站、所、店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贯彻落实和综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