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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 法制书签普及每个中小学生》的专门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2、媒体互动,创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我区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优势,在XX区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口号,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和谐XX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 创建法治城市,争做守法公民”、“ 同心同德创建法治城市,群策群力构建和谐XX”,最大限度地将创建法治城市宣传工作渗透到全区;3、贴近群众,设计、制作宣传环保袋。为将创建法治城市、学法用法观念充分地传播到群众身边,我区以群众实用、爱用为出发点,设计了2万余个印有法治城市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环保袋采用了群众普遍欢迎的折叠形式,折叠后成草莓状,采用深蓝、浅蓝、深紫、浅紫四色,并配以金色宣传口号(人人守法 幸福万家),色彩醒目、形式新颖,携带方便,即便于日常使用、又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4、内容丰富,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在保证了宣传辐射面的基础上,我区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套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共计34页、一万余套,内容涵盖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监督,司法公正,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问答等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展以及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参与创建热情,对全区创建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11月26日,由市政协侯一平副主席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督查组赴我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半天的督查活动,督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客观详尽的了解,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侯一平副主席认为我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显著,勉励我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大胆创新,狠抓基层,大力发动全区,特别是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10年,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工作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充实工作。今年招录了9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有的司法所人员达到了4—5人,在人员的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司法助理员同比增长。我区建立健全了以业务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200人次,围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向市司法局申报了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并且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有效的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512”地震一周年、60周年国庆及西博会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春风化雨”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开展创建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村”活动,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局党组本着“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花”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各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2010年11月我局还为每个司法所下拨了5000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010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569起,调解成功1560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235件,开展专项治理423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四是积极探索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路子。
全年,刑释解教人员总数145人,其中刑满释放82人,解除劳教人员63人。安置释解人员123人,安置率85%,帮教率90%。对“法轮功”回归人员帮教率达100%。社区矫正对象117人(其中解矫19人)。
为了配合司法所的建设和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在上半年我们举行了一期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工作的业务知识、业务素质进行。七月中旬我们又举办了两期全区性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近百名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培训会。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有关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法规的具体适用、工作中的心理危机干涉、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的规范等的业务知识进行,通过培训,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迎接了民政部对“心情工作室”的检查。由民政部甄炳亮处长带队一行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陪同下,前往府南街道同德社区考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重点调研了由团区委和司法局主办的社工试点典型项目——心晴工作室。检查组对我区开展的社工人才工作试点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心晴工作室等一系列社工示范典型项目“先行先试”的大胆探索予以了赞扬,并提出了一些不断完善的建议。
根据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2010〕189号)精神,为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实施,区司法局党组决定拨付每个司法所拨付1000元,专项用于此次活动的补贴。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帮教安置对象中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生活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做好对“老病残”和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送温暖工作,积极协调他们的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基础建设,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11月5日,XX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台帐的建立检查验收工作会议,对各街道司法所近100个卷宗档案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验收。通过各司法所的汇报,查看他们的资料和卷宗,准确地掌握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更新的底数,摸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向每个司法所下拨了2000元工作经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了唤醒全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都来关心我们的青少年,都来帮助我们的青少年,使他们能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成长,减少违法犯罪。我们利用“心晴工作室”平台,开展了系列活动。如2月19日,由团市委主办,团区委、区司法局、金沙街道办事处承办的“12355”爱心接力棒公益讲座巡,主题是“让我们和孩子心贴心”。
五是深入开展以“148”法律服务热线为窗口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45件;其中刑事案件110件;民事案件34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69019.98元;行政案件1件。全年办理农民工案件18件,共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20695.85元;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9件;办理未成年人、儿童法律援助案件58件;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7件;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件;工作深受群众的好评。今年我区还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使辖区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时,不用出街道社区,就可以得到援助,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了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信息平台工作的纵深发展。
六是努力做好律师、公证工作。
根据市局和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组织26家律师事务所140名律师,深入14个街道办事处74个社区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共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 余次。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日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积极协助领导处理群众来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为区领导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今年,共安排律师51余人次,协助领导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律师在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和措施,要求对新进所的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考查合格后,才准予转所。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转出过多,将对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警示谈话。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今年我局对26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健全了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能。做好维权和投诉查处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由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各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当事人签约须知制度,迄今尚未有投诉事件发生。
努力探索公证工作新途径,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的作用。今年来,我局公证处认真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胆工作、主动介入,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在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今年,我局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 余件,其中经济10268余件、民事7801余件、涉外467余件。免费公证援助20余件,减免公证费3000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2011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98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托“五五”普法,抓好创法治城市建设工作。
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在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新市民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工作。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带动群众共同学法用法,掀起群众学法的新高潮。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着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XX。
1、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学习借鉴和工作调研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加大对薄弱所的指导帮带力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川委办(2010)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精神,建立“大调解”机制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大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全面推行专职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改善民生和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在履行社区矫正这一全新职能上,依托“心晴工作室”这一工作品牌,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置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推行公益劳动市场化管理模式,探索心理矫正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建立社区矫正度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刑释解教送温暖活动。二是加强与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如让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享受低保待遇;实现劳动就业信息的互通联动,提高刑释解教的安置率等。三是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帮教工作的社会化。
(四)着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城乡统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提高律师公证工作的整体成效,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律师紧紧抓住“新三最”城市建设和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这一新契机,把服务的重点聚集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上,及时搞好跟进服务;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深入开展律师、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五)要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从业行为,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建设水平。要继续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不断巩固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指派、办案、结案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在不断畅通和优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求助、依法维权的观念,使社会弱势群体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