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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2010-11-02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县政府: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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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上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民工援助案件205件;全县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来电来访5000人次。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保持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为促进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人民调解工作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平安 促和谐 人民调解在行动”专项活动的会议精神,开展了以“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施行二十周年宣传活动。

一是夯实基层调委会。40%的村(居)调委会已基本建立起了调解室,每个镇乡至少都建立了2个规范化样板调委会。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队伍建设规范化,要求调解人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工作能力、有爱岗敬业精神,为使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储备跟上形势的要求,我们每年集中时间对调解队伍进行整顿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全县已培训调解员2523人。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地位和公信力,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心,注重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元月8日在三驱镇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现场会,并在《人民调解》杂志进行了宣传大大激发了我县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通过努力,每个调委会都征定《人民调解》杂志,全县共征定400份;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在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也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动员和宣传,为建设“平安重庆”、“法制大足”而积极努力,各个街镇乡都开展不同形式的动员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规范人民调解管理工作。为了统一我县人民调解的卷宗管理、调解补贴经费的发放,在5月出台了《大足县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发放试行办法》,规范了我县补贴发放的程序和标准,做到了有章可循。

今年来,各级调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共调解各类纠纷4549件,调解成功数 4496件,调解成功率 98%;进行纠纷排查686 件次,参与专项治理61 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 件,制止群众性械斗 10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0件。

四、社区矫正工作

(一)教育方式有所创新。在师资力量落实上,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20人以上的街镇乡聘任了专职的社区服刑人员协管员,参与协助管理教育;二是社区服刑人员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按县局的要求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任了法律辅导员,协助日常的法制教育和解答相关的涉法问题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疏导工作;三是通过邀请永川监狱心理咨询专家来足授课、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局组织的心理矫正知识等培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素质。

(二)矫正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管理。细化相关内容和措施,严格分级分类管理的评估制度,并在基本前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在县乡两级均组织了社区服刑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社区矫正对象在15人以上、常住社区矫正对象在10人以上的街镇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建立以敬老院、幸福院为主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经常开展活动。

(三)安置就业上有所创新。协调配套基地建设,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具体困难。一是积极与本县知名企业合作,目前已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2个。下一步将继续努力,力争建立起智力型、技术型和体力型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安置基地及基地社。帮助解决有就业需求、有劳动能力、愿工作、能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减轻其家庭负担。二是继续做好帮困解难工作。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法律、政策以及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帮扶工作,体现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

(四)在打造亮点上有所创新。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棠香所、龙岗所、龙水所、邮亭所、宝顶所、珠溪所等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推进示范所。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总结经验。强化与友邻单位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汲取和借鉴友邻单位的先进方法,深化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8人,今年累计接收60人,目前在册312人,其中缓刑274人,假释14人,剥夺政治权利11人,管制8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有136人通过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现已建立有安置实力的安置基地2个,首批已安置回籍人员十余人,受到政府和刑释人员的赞誉和好评。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衔接,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二是县安置帮教办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四是在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在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管理。

上半年,全县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共163 人,安置数 148 人,安置率达90%,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六、法律服务工作

(一)强化对律师监管工作,提升律师队伍形象。一是积极开展“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者”主题活动,同时进一步强调办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三要三不准一报告”规定;组织律师集中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并制作单行本发到每位律师手中;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规范执业,树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为提高办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与我县名豪律师事务所,全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都开展了结对协作。三是每周二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深受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上半年,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5家,为村(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292家,代理各类案件52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34件,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488件,解答咨询125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逾2500万元。

(二)加强公证、鉴定工作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将公证、鉴定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将公证、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工作人员情况等制成宣传展板,挂在全县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广泛宣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公证执法和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推动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了公证案件检查活动,进一步净化公证法律服务环境。上半年共办理公证483件,其中:办理涉外公证75件。

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自编了《司法鉴定常识》宣传资料,认真搞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上半年共受理鉴定案件219件,其中:公检法委托35件、律师事务所委托18件、个人委托157件、其他委托9件。

七、队伍建设工作

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知识测试、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参加演讲比赛中荣获全县一等奖,参加政法系统唱红歌比赛荣获全县一等奖。开展了在清明节扫墓、退休干部到杨尚昆故居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发职工爱国热情。为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交流,年初由两名副局长带队分别到河北蓟县和云南盘龙学习了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先后与北京市司法局及辖区区县司法、湖北司法厅等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听取司法部犯罪心理专家鲁兰博士一行的调研指导。

局党组始终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和“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标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认真执行两个《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系统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局外人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在法律服务业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行业纪律和职业监督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地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特点,强化业务培训,培养大批精通法律、精通业务、秉公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大足做出应有的贡献。

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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