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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巡查,并由三个稽查分队交叉对各辖区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进行详细排查。发现有违规的经营场所,对业主给予了严厉警告,并现场开具证据保存清单,扣留其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了罚款、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罚。特别是在查缴政治性非法音像、出版物上,各个稽查分队都毫不放松的做为本次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除了到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检查外,还邀请集宁晚报记者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群密集的各大广场、商场内和地摊、游商中重点检查,查缴了一批非法音像、出版物,对情节严重的予以了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我队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的经营场所传达了自治区、市里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要求各印刷企业及图书、音像制品销售点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站在“扫黄”“打非”的第一线。此次专项行动为期近一个月。在此期间,我队执法人员还先后赴卓资县、兴和县、丰镇市、凉城县、察右前旗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各地文化稽查部门的配合下,查缴了大批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并与当地相关企业和销售点签定了“扫黄”“打非”安全生产责任书。此次专项行动,共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25000余张(盘);图书1000余册(本);盗版教辅3500多册(本)。此次专项行动为我市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市场营造了一个健康、平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认真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
为巩固去年网络市场及娱乐场所项治理的成果,我队在今年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列为了本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积极探索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途径。
1、是对网吧及娱乐场所开展了专项治理。我队按照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
首先,制订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行业规范,明确规定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并将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服务、登记、巡查及责任人职责等相关制度公示上墙,以便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的消费者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其次,定期不定期举办经营者培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座谈会等,教育和引导广大经营者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使经营者自身维护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与此同时,还依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社会印发“致家长、学生一封信”,组织学生、教师、家长观看教育影片《网迷》等,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强化学校、家长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三多角度增强宣传力度,全时段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先后开展了五大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市综治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召开各相关部门和业主座谈会开展宣传;举办“远离网瘾,健康成长”中小学巡讲报告会;利用“民心网”行风热线,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统一设置“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公益广告,特别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每月开展2次专题报道并接受主流媒体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多角度、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反复向社会各界表明主管部门长期抓、求长效的坚强决心,始终保持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对原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全部实施搬迁和查封。对那些屡禁不止、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娱乐场所,我队按规定都予以严厉查处。特别请广大群众参与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督管理。同时,在全市率先尝试了“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做法,聘请了老领导、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对全市的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进行义务巡查。
第五建立“净网先锋”网络监控平台,适时对全市网吧的营业情况实施终端监控,对全市226家网吧内的10000多台电脑主机箱安装了“净网先锋”管理软件。并指定专人对网吧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特别是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以及不如实对上网人员进行登记、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实现了对全市在册网吧的实时全程监控,提高了监督效果。
2、是严格遏制非法出版物流向校园。除对在校园中或在学校周边的书店日常检查外,今年在春季还开展了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在行动期间,我队采取了一检查、二核实、三暂扣、四教育、五追溯的步骤,重点对集宁区、丰镇市及铁路沿线的30余家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摊点50多家;查处非法出版物3000多册(本);非法盗版盗印校验辅材料8000多册(本);取缔游商地摊20余处。特别是对发现有重大案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一定严惩。
3、是对毒害未成年人的色情表演进行了打击。今年为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上,我队除通过校园内外环境的整顿外,在中小学校平时休息日和高考期间,确保未成年人生活有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还先后重点对集宁区的40余家卡拉0k、酒吧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其中,查扣“十八摸的士高”、“泡妞的士高”等一批粗口歌。通过集中治理,有力地打击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今后我队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净化未成年人专项行动,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化环境。由于工作突出,在今年呼和浩特市召开的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队被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了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了表彰。
在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集中行动中,我队累计出动人员100多人次,车辆30多辆次;清理整顿网吧43家;电子游戏场所12家;各类歌舞娱乐场所23家;取缔黑网吧1家;查扣电脑主机箱25台;交换机7个,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文化市场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意识
为充分展示我市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成果,扩大反盗维权的宣传效果,4月26日市委宣传部、市区两级文化局领导及两级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共计50多人,在集宁区中心广场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绿书签宣传日活动。宣传采取咨询、销毁、散发宣传资料、“万人拒绝盗版大签名”等相结合,先后向过往行人散发了《音像制品条例》等6种宣传材料近10000余份,为群众现场咨询51例。宣传活动结束后,全市集中查缴的15000余张盗版光盘、压缩碟片、800多册非法图书及口袋本,在集宁区霸王河销毁点进行了统一销毁,市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在平时日常管理中,我队始终把宣传报道工作放在首位,在每次比较大的检查行动中和日常学习工作中,都及时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有重要内容的,我队还向报社等宣传部门发表了信息及文章。截止目前,我队从1月10日开始共上报了队内工作简报10期,向报社发表报道4篇,较好的完成了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2011年工作安排
1、明年继续努力提高管理主体的实战能力。一是利用各种方法和机会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二是千方百计增加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投入,配齐执法工具,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2、明年继续不断提高经营主题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素质。我队将通过印发文字材料、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教育和指导,不断增强其社会意识、大局意识,促进其自觉主动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3、明年通过实现文化综合执法,加强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按照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