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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0-08-09 

2010年是本市落实《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实现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收尾之年。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本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2010年度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的总体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10年任务。2010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10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10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10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10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10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2010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今年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2010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农村基础、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区县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三)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本区县2010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2010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2010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农村简报(特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2010年7月和10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2010年底,全市郊区农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

2010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2010年继续在北京郊区实施“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以下简称“三起来”)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以及科学有序地安排新农村“三起来”年度工程建设的要求,确保“三起来”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按照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为目标,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扎实推进新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按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在工程推进中,根据技术成熟程度、资源禀赋和农民需求以及村庄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有计划、按标准分类推进,实现集约、节约、环保、安全建设。

(二)两级统筹,鼓励创新。“三起来”工程建设实行市区(县)两级统筹:市新农办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区县政府是本区县实施工程建设的主体,在确保完成市规划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符合建设方向且本地农民欢迎的建设项目。对区县创新且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技术与模式市级给予奖励,并根据郊区农民需求将其充实进“三起来”工程。

(三)调动主体,惠及农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养农民责任意识,各项工程的实施要制定相应惠农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务工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建管并举,完善机制。“三起来”工程建设要突出实效,建管同步,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在工程建成后,及时进行产权移交,明确管理主体,确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三起来”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2010年“三起来”工程建设,主要以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加强农村沼气、生物质气化技术创新、管理维护和配套服务,年底前将现有“两气”工程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使已建成的“两气”工程全部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以农宅改造和建设、公共浴室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材料在农村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以治理养殖场环境、建设雨洪利用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宜居指数;以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管护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靓化、生活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舒适化”。

四、建设内容

(一)“亮起来”工程

更换户用节能灯765.5万只;更换村内公共场所节能灯11680只;更换村内节能路灯45411盏;安装太阳能灯9700盏,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农业产业园区以及未安装路灯的村庄,已有普通照明路灯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安装太阳能灯,主要以改造更换节能路灯为主。

(二)“暖起来”工程

建设太阳能公共浴室133处(未含市发改委待批项目200处);对16900户农民既有住房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对4160户农民新建住房进行示范建设,开展多种节能技术综合利用;建设800户地热采暖示范工程。

(三)“循环起来”工程

科学利用成熟技术,以“一站多村、联村供气”的方式发展大中型沼气站8处,大型生物质气化站8处,对以前建设的“两气”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改造,解决焦油污染问题,完善服务体制,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供气效率;新建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厂3个;示范推广自动跟踪聚光太阳灶100台;推广户用沼气500户;建设雨洪利用工程150处;开展粪污治理工程和有机肥厂建设140处。

五、建设标准

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中的《北京市新农村“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关于北京农村“两气”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三起来”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使郊区“三起来”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按照“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市级成立“三起来”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三起来”工程建设工作。区县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市新农办负责全市“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实施的总体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市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规划统筹、标准制定、评估考核等方面做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区县新农办负责对本区县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要以工程规划为依据,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就年度计划任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推进措施、实施进度、完成任务时间及相应配套政策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二)编制计划,明确任务

各区县新农办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区县2010年“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各区县在确保完成市政府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建设内容,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区县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上报到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本年度“三起来”工作的依据。

(三)简化程序,农民参与

2010年“三起来”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全部下放到区县政府,特殊审批要求的除外。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减化审批步骤,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要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入市对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落实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10年“三起来”资金继续从三个渠道保障:一是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今年继续安排48581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农委)44581万元,雨洪利用工程资金(市水务局)40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相关部门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各区县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三是“三起来”工程维护运转费用以及各区县自主安排的项目,由区县财政自行统筹。各区县要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按照月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继续对“三起来”工程进行督导。一是继续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各区县要选定专人负责各项工程的任务落实和统计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新农办上报当月“三起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新农办每月对各区县工程进展情况全市进行排名通报,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区县重点进行督导。二是继续执行评估制度。2010年7月和10月份,市新农办分别组织一次“三起来”工程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资金审计。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建设项目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三起来”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完善机制,建管同步

各区县要在“三起来”工程建设的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要根据工程运行要求,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管护制度,建立专兼职管护队伍。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各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人员技能和素质,提高管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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